*ST新亿:关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进展的公告2017-06-20
证券简称:*ST 新亿 证券代码:600145 公告编号:2017—028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近日,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为:
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收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辽 12 执异 89 号。
该案详见 2016 年 8 月 19 日和 2016 年 12 月 2 日本公司 2016-084 号
公告和 2016-099 号公告。现就执行裁定书公告如下:
一、追偿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辽宁渤船装备配套产业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向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追加第
三人辽宁渤船重工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葫芦岛鸿盛海洋工程机电配套有
限公司为被执行人。
二、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1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
追加第三人辽宁渤船重工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第三人葫芦岛鸿盛海
洋工程机电配套有限公司为(2016)辽 12 执 91 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若公司获得法院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权利,将会增加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