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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亿:关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进展的公告2017-06-20  

						证券简称:*ST 新亿          证券代码:600145         公告编号:2017—028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执行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近日,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公司名为:

贵州国创能源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收到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6)辽 12 执异 89 号。

该案详见 2016 年 8 月 19 日和 2016 年 12 月 2 日本公司 2016-084 号

公告和 2016-099 号公告。现就执行裁定书公告如下:

    一、追偿案件基本情况

    申请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辽宁渤船装备配套产业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 日向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追加第

三人辽宁渤船重工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葫芦岛鸿盛海洋工程机电配套有

限公司为被执行人。

     二、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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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十八条、第三十二条,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如下:

    追加第三人辽宁渤船重工船舶修造有限公司、第三人葫芦岛鸿盛海

洋工程机电配套有限公司为(2016)辽 12 执 91 号案件的被执行人。

    三、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

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若公司获得法院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权利,将会增加公司本期利

润或期后利润。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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