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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亿: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18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2018-09-15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 新亿           编号:临 2018-022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
   易所关于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收到《关于对新疆亿路万源事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
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2495 号。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年度报告的内
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3 号》)和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要求,
经对你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请你公司从董事勤勉尽责、债务重
组利得、应收应付款项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2018 年半年报显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半年报,
其中 3 名董事同意,2 名独立董事弃权,同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
过 2017 年年报时,公司 2 名独立董事也投了弃权票。另外,部分董事称因公司
原因无法正常履职,请公司及相关董事补充说明并披露:(1)公司配合董事履
行职责的情况;(2)公司全体董事在报告期内的履职情况,是否存在未勤勉尽
责的问题;(3)公司全体董事、高管对 2018 年半年报签署的书面确认意见,
是否明确表示同意定期报告的内容;(4)根据《格式准则第 3 号》的规定,请
公司 2 名独立董事明确对 2018 年半年报存在异议的理由。
    2.2018 年半年报显示,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4669.12 万元,主要来源为债务重组利得 4655.07 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
上述债务重组利得确认的依据;(2)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准则要求,是否合
理审慎;(3)临时公告披露情况。
    3.前期,公司公告称公司拟受让喀什韩真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1.95%股
权对应的资产抵偿公司预付的货款。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述事项的最新进
展,包括但不限于抵偿股权及资产的过户情况、相关资产抵押的解除情况、公司
对于韩真源公司股权及资产的处置计划;(2)公司因债务重组计入固定资产 5.85
亿元的详细判断依据与相关证据,并说明是否符合相关规定;(3)临时公告披
露情况。
    4.公司 2017 年度实现盈利,主要系 2016 年度公司分别与乌鲁木齐震北商
贸有限公司等九家公司签订采购合同,因不能执行上述合同,公司以票据等方式
收回退还预付货款 5.04 亿元,另外收取资金占用补偿费 2800 万元,计入其他
应付款。2017 年度将上述款项扣除税费后确认 2017 年度 2633.18 万元的营业外
收入。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分别向乌鲁木齐震北商贸有限公司等九家公
司预付货款的具体时点、金额、支付方式等,后续以票据等方式收回预付货款的
具体时点、各自金额、收回方式等;(2)公司与上述交易对方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3)公司收取资金占用补充费的收取对象具体时点、收取方式、相关依据
等;(4)公司资金占用费是否已经收到;(5)公司将收取的资金占用费计入营
业外收入的依据,相关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要求
    5.2018 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中往来款 3.43 亿
元,包含一年以内对于深圳市中盛亚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宏利创贸易有限公司
等的往来款。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上述往来款支付的具体对象、具体支
付时点、支付方式、支付依据等;(2)公司及控股股东与上述往来款交易对方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3)公司支付相关资金形成上述往来款的决策程序,
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理;(4)目前是否已经采取了收回上述款项的相关措施以
及收回进度。
    6.根据公司 2018 年半年报,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万源汇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均被冻结,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冻结事项的具体
情况、最新进展;(2)请公司核实公司股东上海源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疆
昆仓众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所持公司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7.根据公司 2018 年半年报,期末应付货款 1486.53 万元,较期初大幅增
加。请补充披露应付货款的交易对方、各自金额、合同主要内容等。
    对于前述问题,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和披露的,应当
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 2018 年 9 月 20 日之前书面回复我
部,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