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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亿: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7-17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 新亿       公告编号:2019-038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
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如适用):
        公司全体董事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全部参加本次董事会。
        独立董事何菁对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反对权票。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
到董事 7 人,董事臧中华先生以及独立董事何菁女士因工作繁忙通过通讯方式出
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黄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鉴于公司第届七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七人组成。根据《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单位推荐,并经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同意提名黄伟先生、臧中华先
生、刘鹏先生、王江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刘
川女士、韩双印先生、买买提黄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同意将上述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需经交易所审
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通过对上述七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董事会未

发现其有《公司法》第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请法院判决将韩

真源土地资产过户增资给新亿股份全资子公司新疆亿源汇金商业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1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7 日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附件 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附件 5、议案一
附件 6、议案三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黄伟先生简历:

    黄伟,男,汉族,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5年3月

至1999年1月,担任八钢宝地联球团膨润土厂厂长;1999年2月至2006年,担任鄯

善治桦球团加工厂厂长;2006年至2007年,担任鄯善治桦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

理;2007年至今,担任新疆万水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

    2、王江海先生简历:

    王江海,男,汉族,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3 年

9 月至 1985 年 7 月,本溪冶金专科学校, 中专;1996 年 9 月至 2000 年 6 月,

长安大学测量工程专业,大专。1985 年至 2006 年,八钢集团雅满苏矿业公司技

术员、工程师。2007 年至 2008 年,塔什库尔干乔普卡铁矿矿长。2009 年至 2018

年鄯善昌平矿业公司总工程师、备战铁矿副主任、新疆长景工程咨询公司副经理。

    3、刘鹏先生简历:

    刘鹏,男,汉族,1972 年出生。1991 年至 1999 年就职于兵团机关;2000

年至 2012 年就职于徕远集团;2012 年至今,从事金融投资行业;2017 年 3 月至

今,担任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臧中华先生简历:

    臧忠华,男,1971 年 7 月 21 日出生,民族汉,大专学历,工程师,民建会

员。 1989 至 2015 年 6 月在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2015 年 7 月至今

任上海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人兼执行董事。


    附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韩双印先生简历:
    韩双印,男,1961 年出生。1979 年至 1988 年部队后勤部助理员;1988 年
至 2016 年新疆税务局征管处征管员;1985 年至 1987 年在江西财经干部学院大
专;2001 年至 2004 年在新疆财经学院本科。
    2、刘川女士简历:
    刘川,女,1972 年出生。1994 年 7 月至 2004 年 6 月在东方锅炉厂建筑安装
公司工作;2004 年 7 月至 2011 年 12 月在四川东方锅炉工业锅炉公司工作;2012
年 1 月至 2016 年 12 月在四川能投华西生物质能公司工作;2017 年至今在四川
鑫金地集团有限公司工作。
    3、买买提黄建国先生简历:
    买买提黄建国,男,1967 年出生。1988 年 6 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
同年取得律师从业资格,现任新疆国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
    附件 3: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韩双印为新
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
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出任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
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
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
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5 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刘川女士为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
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
书面同意出任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
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
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5 日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买买提黄
建国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
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被提名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
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
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
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5 日

    附件 4、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韩双印,己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

响本人担任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

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

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
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

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于出

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候选人:韩双印

                                                      2019 年 6 月 25 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刘川,己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

本人担任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

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

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

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

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于出

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候选人:刘川

                                                       2019 年 6 月 25 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买买提黄建国,己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

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

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己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
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

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

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

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

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于出

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候选人:买买提黄建国

                                                        2019 年 6 月 25 日
    附件 5、议案一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将届满,
需换届选举,董事会决定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如下:
         提名黄伟先生、臧中华先生、刘鹏先生、王江海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刘川女士、韩双印先生、买买提黄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6 月 25 日
    附件 6、议案三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请法院判决将韩真源土地资产
过户增资给新亿股份全资子公司新疆亿源汇金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6 份【案号为
(2017)新 31 民初 50 号、(2017)新 31 民初 51 号、(2017)新 31 民初 52 号、
(2017)新 31 民初 53 号、(2017)新 31 民初 54 号、(2017)新 31 民初 55 号】
第四条中转让股权所对应的资产全部转让给新亿股份全资子公司新疆亿源汇金
商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该股权所对应的债权债务由韩真源公司和陶旭继续承担
一案。
     因该调解书无法继续执行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提
请法院对相关资产判决给新亿股份全资子公司新疆亿源汇金商业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此议案提请股东大会通过。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