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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坊展: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07-29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关于免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免去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议案资料进行了
审核,认为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同意免去周新建先生副总经理及其它一切职务,不再代行财
务总监职责。
    二、对公司关于指定副董事长、总经理曹玫女士代行财
务总监职责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指定副董事长、总经理曹玫女士代行财务总
监职责的议案资料进行了审核,认为曹玫女士具备所代行职
务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未发现违反《公司法》、《公司章
程》相关规定的情形,亦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
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在董事会正式聘任新
的财务总监之前,暂由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曹玫女士代行
财务总监职责。
               独立董事:刘江、周静、翟洪涛、段嘉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