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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坊展: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7-08-04  

						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ST 坊展        公告编号:临 2017-030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公司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化,将会导致公司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名      称: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

    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310007620986308

    类型:机关法人

    法定代表人:范增英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215号

    邮政编码:065000

    主要职责: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

                                   1
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

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

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

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

织实施;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

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负

责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

绩进行奖惩;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

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

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

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

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

律法规,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

度和办法,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承

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廊坊市国土资源局

    名    称:廊坊市国土资源局

    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

    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31000741543379Y

    类型:机关法人

    法定代表人:李营华

                                 2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广阳道39号国土资源大厦

    邮政编码:065000

    主要职责: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法律、行政法规,承担

保护与合理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责任;承担规范

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承担优化配置全市国土资源的责任;负

责规范全市国土资源权属管理;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承担提供全

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全市土地资源的责任;

承担规范全市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开发的管理;

负责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备量管理;承担全市地质环境保护

的责任;承担全市地质灾害预防、治理的责任;依法征收资源收益,规

范、监督资金使用,拟订市土地、矿产资源参与经济调控的政策措施;

负责全市测绘行业、测绘市场、测绘技术管理;组织制定全市国土资源

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

共服务;承担全市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廊坊市国土资源局未持有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廊坊发展”)股份。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廊坊市国资委”)持有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廊坊控股”)100%国有股权,通过廊坊控股间接持有廊坊

发展58,173,7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30%,为廊坊发展的实际控制人。

    2017年7月25日,廊坊市人民政府印发《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廊坊

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划归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通知》(【2017】26

号),同意廊坊市国资委将廊坊控股划转至廊坊市国土资源局,本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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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益变动由廊坊控股国有股权无偿行政划转导致,划出方为廊坊市国资委,

划入方为廊坊市国土资源局。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廊坊市国资委将不

再间接持有廊坊发展股份,廊坊市国土资源局将持有廊坊控股100%国有

股权,通过廊坊控股间接持有廊坊发展58,173,700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15.30%,将成为廊坊发展的实际控制人。

    二、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将会导致廊坊发展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变

动后,廊坊发展的控股关系如下图所示:


                        廊坊市国土资源局

                                 100%

                           廊坊控股

                                 15.30%

                       廊坊发展(600149)




    廊坊市国资委与廊坊市国土资源局已披露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具

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8 月 4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和

证券日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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