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硕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8-01-03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宝硕股份
股票代码:600155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 4 段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SOHO 塔 3B 座 11 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8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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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格式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
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
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宝硕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宝硕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股份变动无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批准、不附加其他生效条件。
五、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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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释 义 ......................................................................................................................................... 4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二节 持股目的 ...................................................................................................................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12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3
第六节 备查文件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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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指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
指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希望集团
宝硕股份、上市公司 指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新希望化工 指 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
新希望投资集团 指 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在新希望化工的持股比例降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至 48.78%进而导致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比
例由 10.76%降低至 5.25%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
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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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 4 段
法定代表人 刘永好
注册资本 80,000.00 万元
工商注册号(统一信
915100002018938457
用代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农、林、牧、副、渔产业基地开发建设;生态资源开发;
菜蓝子基地建设;饲料,农副产品(除棉花、烟叶、蚕
茧、粮油)的加工、仓储、销售;高新技术的开发,销
售化工原料及产品、建筑材料(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
品),普通机械,电器机械,电子产品,五金,交电,
针纺织品,文化办公用品;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
的出口及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
机械设备,零配件和相关技术的进口,进料加工和三来
一补业务。
经营期限 长期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 SOHO 塔 3B 座 11 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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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地区居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留权
董事长、
刘永好 中国 中国 否
总裁
副董事
王航 中国 中国 否
长
Liu
Chang(刘 董事 新加坡 中国 是(中国)
畅)
李建雄 副总裁 中国 中国 否
张明贵 副总裁 中国 中国 否
Li Wei(李
监事 新加坡 中国 是(中国)
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上市公司新希望六和股
份有限公司(000876.SZ)999,669,474 股股票,持股比例为 23.71%。信息披
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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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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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持股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系新希望投资集团向新希望化工增资,导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新希望化工间接持有宝硕股份的持股比例降低。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除本报告书披露信息之外,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
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但不排除根据发展需要在未来
12 个月增持的可能性,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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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希望集团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新希望集团持有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新希望化工 100%股权,新希望集团通过新希望化工间接持有宝
硕股份 10.76%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希望集团直接持有新希望化工的股权比例将变更为
48.78%,通过新希望化工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降低为 5.25%。
二、交易合同的情况
新希望投资集团(下称“增资方”)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与新希望化工签署
《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1.增资
1.1 经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 增 资 方 同 意 按 照 本 协 议 的 约 定 以 合 计 人 民 币
105,000.00 万元的价格(下称“增资款”)认购新希望化工新增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05,000.00 万元(对应新希望化工本次增资完成后 51.22%的股权)(下称“本
次增资”)。
1.2 增资方已将上述全部增资款在 2017 年 12 月 29 日支付至新希望化工的
银行账户。
1.3 本次增资完成后,新希望化工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 205,000.00 万
元。
1.4 本次增资前后新希望化工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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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前 本次增资后
序
股东姓名 股东出资额 股东出资
号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万元) 额(万元)
新希望集团有
1 100,000 100% 100,000 48.78%
限公司
新希望投资集
2 0 0 105,000 51.22%
团有限公司
合计 - 100% - 100%
2.工商变更登记
2.1 增资方自其缴付增资款之日(下称“交割日”)起成为新希望化工的股东,
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
2.2 新希望化工应在交割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就本次增资办理完毕相关的变
更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新增注册资本、股东变更相关的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增资方应予以配合。
3.增资完成后新希望化工的运作
3.1 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后新希望化工的董事会将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
由增资方提名 2 名董事,新希望集团提名 1 名董事。
3.2 新希望化工董事长由增资方提名的董事担任。
4.税费承担
双方应各自承担与准备、协商、谈判和签署本协议以及所有相关事项的费用
及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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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协议的生效、终止和解除
5.1 本协议应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2 在本协议生效后,本协议对双方均产生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单方
面变更或解除。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相
关权利限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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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前 6 个月
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宝硕股份的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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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
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新希望集团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18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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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原件。
二、备查地点
上述文件备置于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赵长栓
联系电话:0312-3109607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新区隆兴中路 17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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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2018 年 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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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上市公司所 河北省保定市高新区隆兴中
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
称 在地 路 177 号
股票简称 宝硕股份 股票代码 600155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新希望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 4 段
务人名称 务人住址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股 份 数 量 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有 □ 无 ■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权 益 变 动 方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
式(可多选) 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中的直接持股比例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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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
股份数量及
露义务人通过新希望化工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10.76%股份。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
动后,信息披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
露义务人通过新希望化工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5.25%股份。
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
是 □ 否 ■ 无具体计划 □
务人是否拟
备注: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根据发展需要在未来 12 个月增持的可
于未来 12 个
能性,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
月内继续增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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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增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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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增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是 □ 否 ■
负债,未解除
公 司 为 其 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不适用 ■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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