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华创阳安: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2019-04-12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2018 年度工
作中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现
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克东先生、刘登清先生及董事张
明贵先生 3 人共同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张克东先
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2018 年 1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7 年年报审计沟通见面会,审
阅公司 2017 年度未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以及听取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年报审
计工作计划与安排的汇报。
    2、2018 年 3 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7 年年报审计沟通见面会,听
取年审会计师关于年报审计的意见,并审阅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公司财务会计报
告。
    3、2018 年 4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8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募集资金 2017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关于聘请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4、2018 年 4 月 24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2018 年 8 月 2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2018 年 10 月 29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18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三、审计委员会 2018 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
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格,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的执业准则,工作勤勉尽责,
按照审计计划安排完成了公司 2017 年度的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充分
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
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
能够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
司委托的各项工作。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议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
    经审核,公司支付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度财务审计费用
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相关审计人员亦未从公
司获取除审计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形式的经济利益。
    4、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在审计中
发现的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
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且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在审计中存在其他重大事项。
    5、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认为年审注册
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准则,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审计
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及配套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
实、完整、准确,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
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
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
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
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
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
定了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
会计师、管理层作了持续、充分的沟通,并对审计工作中重要事项作了认真的分
析、讨论,并督促年审会计师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
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必要的专业
支持。
    2019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
信息披露质量,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
职情况报告》之签字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张克东(审计委员会主任):




   刘登清(审计委员会委员):




   张明贵(审计委员会委员):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