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创阳安: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19-04-23
证券代码:600155 证券简称:华创阳安 公告编号:临 2019-031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
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141,825,92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8.15%,
其中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89,781,311 股,限售流通股 52,044,609 股。上述
股份系 2016 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股份。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计划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52,186,699 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3.00%。其中: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90 日内
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7,395,566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自本减
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34,791,132 股,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2%。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创阳安”或“公司”或“本公司”)
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收到股东上海杉融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融实业”)
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
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股比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例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
上 海 杉 融实 业 5% 以 上 非 第 89,781,311 股;
141,825,920 8.15%
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 非公开发行取得:52,044,609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1
杉融实业上市以来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
计划 拟减持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量 竞价交易减 合理 拟减持
减持 减持方式 股份来
称 (股) 持期间 价格 原因
比例 源
区间
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因投资
上海杉 17,395,566 发行股
按市 结构调
融实业 不超过: 不超 股 2019/5/17~ 份购买
场价 整、自
有限公 52,186,699 股 过:3% 大宗交易减 2019/8/14 资产取
格 身资金
司 持,不超过: 得
需要
34,791,132
股
注: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 2019/4/23~2019/7/21。
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90 日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90 日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 2%,受让方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
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2016 年,华创阳安(原“宝硕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时
相关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杉融实业作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中认购的宝硕
股份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2016 年 9 月 9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
定期届满之后,股份锁定按各交易对方与宝硕股份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
架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国证监会以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上述交易对方基于本次发行而持有的宝硕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
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杉融实业同时作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
(2016 年 12 月 27 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满之后按中国证监会
2
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本次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而持
有的宝硕股份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截至目前,杉融实业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其股
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股份变动的相关规定并履行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杉融实业拟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华创阳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3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