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股份: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的补充公告2018-05-12
证券代码:600156 股票简称:华升股份 编号:临 2018-017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环境信息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7 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环境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公司
现对《华升股份 2017 年年度报告》中“第五节 重要事项 十七、积
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三)环境信息情况”内容补充披露如
下:
1、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
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华升洞庭麻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洞麻
公司”)和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雪松”)为环
境保护部门监控的重点排污单位,其中洞麻公司主要污染物为苎麻脱
胶废水,排放口一个,执行标准为 GB28938-2012,株洲雪松主要污染
物为苎麻印染废水,排放口一个,执行标准为 GB4287-2012。
洞麻公司排污情况
1)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
排污口 地理位置 排放去 排 放 排 放
编号 经度 纬度 向 方式 时段
总排口 E113°6′55″ N29°24′2″ 洞庭湖 直接 连续
2)废水排放浓度
单位:mg/L(pH 除外)
污染物名称 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排 放 是 否
标准名称 浓度限值 排 放 浓 总量 超标
标准 度
pH 麻纺工业水污染物 6-9 6.92 / 否
色度 排 放 标 准 50 41 14.76 否
悬浮物 GB28938-2012 50 45 16.20 否
化学需氧量 100 60.4 21.74 否
总磷 0.5 0.160 0.06 否
总氮 15 1.95 0.70 否
氨氮 10 0.493 0.18 否
株洲雪松排污情况
1)废水
单位:mg/L(pH 除外)
监测点位 项目 标准限值 是否超标 标准来源
总排口 pH 6-9 否 《纺织染整
NH3-N 20 否 工业水污染
色度 80 否 物 排 放 标
COD 200 否 准 》 GB
SS 100 否 4287-2012
BOD5 50 否
总P 1.5 否
总N 30 否
硫化物 0.5 否
苯胺类 不得检出 /
二氧化氯 0.5 否
AOX 12 否
六价铬 不得检出 /
总锑 / /
2)废水排污权指标
名 称 数量(单位:吨) 是否超标
化学需氧量 60 否
氨氮 4.05 否
二氧化硫 52.56 否
氮氧化物 9 否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洞麻公司及株洲雪松的排放浓度、总量都在核定的范围,无超标
排放,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正常。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报告期内,洞麻公司和株洲雪松未有需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保护
行政许可的建设项目。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洞麻公司和株洲雪松按照国家环保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国家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
的相关要求,根据生产工艺、产污环节及环境风险, 制定了相应的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洞麻公司、雪松公
司分别按照规定在属地环保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定期组织不同类型
的环保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
战能力。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洞麻公司和株洲雪松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自己
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洞麻公司自行监测方案》和《株洲雪松自行
监测方案》,并组织开展环境监测活动,以及时掌握公司污染物排放
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确保排放物达到排放标准。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
□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除上述内容之外,《华升股份 2017 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均保持
不变,上述补充不会对《华升股份 2017 年年度报告》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造成影响。公司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华升股份 2017 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敬请投资者查阅。
湖南华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