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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泰能源: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7-11-06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 ○ 一 七 年 十 一 月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的时间:2017 年 11 月 13 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 9 号双喜广场 26 层公司会议室。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
络投票平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主 持 人:董事长徐培忠先生

     一、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境外发行私募公司债券的议案
     2、关于所属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供热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
化的议案
     3、关于所属公司转让华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5、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华熙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公司为华晨电力股份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力工程检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
     12、关于公司为华熙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公司为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4、关于公司为华衍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5、关于公司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6、关于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为江苏华兴热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讨论、审议以上议案。
     三、表决以上议案。
     四、宣读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五、由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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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境外发行私募公司债券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大会提交《关于公司境外发行私募公司债券的议案》,
请审议。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充分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资源,公司拟向境外合
格机构及专业投资者发行私募公司债券。有关发行内容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公司或所属子公司
     2、发行币种:美元
     3、发行方式:在境外市场向合格投资者私募发行
     4、债券规模:拟发行总额度不超过 3 亿美元(含 3 亿美元)。可分期发行,
单笔发行金额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5、债券期限:不超过 1 年,具体期限根据市场情况而定。
     6、发行利率:固定利率,到期一次还本。具体利率及还本付息期限及方式
等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债券期限、市场情况等因素而定。
     7、债券类型:高级无抵押定息债券。
     8、发行格式:S 条例规则。
     9、募集资金用途:一般企业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或所属子公
司到期债务、股权投资、补充公司或所属子公司营运资金等。
     10、发行及上市地点:香港或其他境外地区,具体根据市场和实际情况确定。
     11、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境外发行私募公司债券相关工作,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
士全权办理本次境外发行私募公司债券的全部事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
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
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结构、
发行价格、债券期限、担保事项、债券利率、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
数及各期发行规模、募集资金具体用途、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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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
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申报、
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
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境内外信息披露;
     3、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申报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债券发行的申报材料,
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4、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
的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件,并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相关的上市
事宜;
     5、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为本次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人,签
署债券受托相关的所有必要的合同、协议等文件;
     6、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决定募集资金具
体使用方式及金额;
     7、若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
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
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依据监管部门意见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
行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
     8、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或终止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9、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
的其他事宜;
     10、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1、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作为董事
会授权人士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境外发行私募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授
权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发行完成后向国家外汇管理机构进行
备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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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所属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开展供热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大会提交《关于所属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
司开展供热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经营与发展需要,公司所属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裕中能源”或“原始权益人”)拟开展供热收费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华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或“计划管理人”)设立“裕中能源供热
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
融资。
     一、专项计划概述
     裕中能源拟将基于提供供热服务而享有的供热收费收益权及其附属权益转
让给华金证券设立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进行融资。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为
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期限不超过 7 年,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
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
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1、基础资产
     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是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计划管理人
的、原始权益人由于提供供热服务而享有的供热收费收益权及其附属权益。
     2、交易结构
     华金证券担任专项计划的计划管理人,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募集
资金购买裕中能源所拥有的基础资产。
     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将按约定划入指定账户,由专
项计划托管银行根据计划管理人的分配指令对现金流进行分配。
     裕中能源作为差额支付承诺人,对特定期间内归集的现金流未达到当期对应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支付额的部分承担差额补足义务,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
电力股份公司作为担保人,对裕中能源的差额支付义务和投资者选择回售承担无
条件的独立的不可撤销的连带担保责任。
     3、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本次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将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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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发行规模暂定为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以专项计划实际成立时的规模为准),
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售,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由裕中能源认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
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水平通过询价方
式确定,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票面利率,拟由裕中能源自留。专项计划成立后,
资产支持证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三、专项计划各方情况
     1、计划管理人
     华金证券前身是上海久联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0 年 9 月 11 日经中
国证监会证监机构字[2000]198 号文批准设立。华金证券于 2014 年 6 月获得证券
资产管理业务资格,成立资产管理总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华金证券基本情况
如下:
     法定代表人:宋卫东
     成立时间:2000 年 9 月 1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32 亿元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59 号 30 层
     2、差额支付承诺人
     裕中能源为专项计划的差额支付承诺人,具体事宜以出具的《差额支付承诺
函》为准。
     四、专项计划设立授权事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裕中能源董事会或裕中能源董事会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一切与本次专项计划设立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根据裕中能源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并调整
本次专项计划产品的交易结构以及相关交易细节。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裕中能源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的设立、存续、设
立后管理等相关事宜。
     3、制定、审议、修改、批准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各项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基础资产转让协议、差额支付承诺函等)。
     4、在本次专项计划设立完成后,办理本次专项计划产品的交易所挂牌事宜。
     5、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专项计划有关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6、如监管部门对设立专项资产支持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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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
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专项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
定是否继续实施或终止本次专项计划。
     7、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次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五、专项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裕中能源利用供热收费收益权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
资渠道,有利于公司更好的开展各项经营业务。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能够提高
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产与负债结构。
       六、专项计划的意义
     1、拓宽融资渠道。资产证券化是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另一种融资形
式,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
     2、资产证券化可以将供热收费收益权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达到
盘活资产存量的目的;
     3、资产证券化能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减少公司受银行信贷政策的影响。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挂牌无异
议函。本专项计划作为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
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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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所属公司转让华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大会提交《关于所属公司转让华昇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请审议。
     为了响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强化公司能源主业,精简非实业投资,优
化产业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所属全资公司西藏华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藏华晨”,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拟向西藏永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永泰”)转让其所持有的华昇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昇资管”或“目标公司”)100%股权。现将有关情况
说明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 年 10 月 27 日,西藏华晨与西藏永泰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西藏
华晨将以 153,000 万元的价格向西藏永泰转让所其持有的华昇资管 100%股权,
转让价款将以现金方式在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 60 日内通过银行转账全部支
付完毕。
     根据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资评报字[2017]431 号《资产评估报告》,
以 2017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华昇资管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52,882.75 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约定,转让价格以该评估价值为参考依据,华
昇资管 100%股权转让款确定为 153,000 万元。
     目前,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泰控股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4,027,292,38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2.41%,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西藏永泰
为永泰控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得到了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2017 年 10 月 27 日,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公司转让华昇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5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 名独
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
联交易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
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控股集团作为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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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的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及所属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
发生股权转让等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1、名       称:西藏永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3 幢 1-12 单元 7 号房
     3、法定代表人:牟礼凤
     4、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5、设立时间:2017 年 9 月 1 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40195MA6T3T6328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主要经营范围:私募基金管理;私募资产管理;投资管理;股权投资;
创业投资;证券投资(经营以上业务的,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吸收公众存
款、发放贷款;不得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产品或金融衍生品;不得经营金融产品、
理财产品和相关衍生业务)。
     西藏永泰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控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尚未实际开展
业务。截至 2016 年 12 月末,其控股股东永泰控股集团总资产为 12,362,955.74
万元,净资产为 4,009,086.30 万元;2016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1,391,508.85 万元,
净利润为 250,228.37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为西藏华晨向西藏永泰转让其持有的华昇资管 100%的股权。
     (一)交易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       称:华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 2250 号 2 幢三层 C398
室
     3、法定代表人:王彬
     4、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5、设立时间:2015 年 8 月 21 日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507887828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西藏华晨目前持有华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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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 100%股权。
     华昇资管主要拥有辅助生殖医疗板块资产和业务,主要为:1、通过西藏兴
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昇辅助生殖医疗 1 号基金)、西藏子兴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昇辅助生殖医疗 2 号基金)、西藏聚亿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昇辅助生殖医疗 3 号基金)合计持有成都西囡妇科医院
有限公司 39.19%股权和深圳市中山泌尿外科医院有限公司 28.99%股权;2、通
过华昇辅助生殖香港有限公司所属的海外并购基金下设子公司 Willsun Fertility
US Delaware, LLC(以下简称“Willsun US”)持有美国 HRC 医疗集团辅助生殖项
目公司 Lifovum Fertility Management, LLC 51%的股权。
     本次对华昇资管股权进行转让,其所持有的西藏泰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西藏兴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昇辅助生殖医疗 1 号基金)、西藏子
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昇辅助生殖医疗 2 号基金)、西藏聚亿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昇辅助生殖医疗 3 号基金)、华昇辅助生殖香港有
限公司及其所属的海外并购基金公司和下设公司的股权均一并进行转让。
     (二)目标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该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
资格)出具的和信专字(2017)第 000482 号《审计报告》,华昇资管最近一年一
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017年8月31日                         2016年12月31日
    项      目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流动资产               436,684,360.48     508,746,101.10        4,117,681.47    165,957,495.72
 长期股权投资           842,980,420.13    1,015,040,728.21   3,021,020,441.11   3,201,973,846.69

 固定资产                   268,012.17       8,352,642.74          46,060.60         855,498.76

 商誉                                 -   1,369,783,072.34                  -                    -

 资产总计              1,281,329,840.59   2,909,975,115.65   3,025,365,670.75   3,596,217,554.12

 流动负债                14,329,807.13    1,444,560,647.15   2,144,159,144.07   2,145,026,685.79
 非流动负债                440,000,000     440,000,000.00                   -                    -
 负债合计               454,329,807.13    1,884,560,647.15   2,144,159,144.07   2,145,026,685.79
 归属于母公司所
                                      -    837,088,905.31                   -    883,573,576.21
 有者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    188,325,563.19                   -    567,617,292.12

 股东权益合计           827,000,033.46    1,025,414,468.50    881,206,526.68    1,451,190,868.33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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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1~8 月                           2016 年 1~12 月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营业收入                           -     118,552,567.45                         -           771,726.51

 利润总额              -99,484,030.05      -36,373,276.04       -120,139,650.44          -104,147,989.22

 净利润                -99,484,030.05      -37,303,059.92       -120,139,650.44          -104,194,023.31

     (三)目标公司评估结果
     1、评估结果汇总
     根据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该机构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出具的中资
评报字[2017]431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7 年 8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华
昇资管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43,668.44             43,668.65            0.21                      -

 非流动资产                        84,464.55            154,647.08      70,182.53                   83.09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84,298.04            154,484.39      70,186.35                   83.26

        固定资产                         26.80               25.42            -1.38                 -5.15

        长期待摊费用                     71.77               71.7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67.94               65.50            -2.44                 -3.59

 资产总计                         128,132.99            198,315.73      70,182.74                   54.77

 流动负债                           1,432.98              1,432.98                   -                  -
 非流动负债                        44,000.00             44,000.00                   -                  -
 负债合计                          45,432.98             45,432.98                   -                  -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82,700.01            152,882.75      70,182.74                   84.86

     2、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华昇资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委
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3、本次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
     本次对华昇资管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增值较大,主要是对华昇资管长
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增值较大,增值金额为 70,186.35 万元,增值率为 83.26%。增
减值原因主要为:华昇资管所投资的成都西囡妇科医院有限公司和深圳中山泌尿
外科医院经营情况较好、业务增长较快,本次对这两家被投资单位采用收益法进
行评估,导致评估增值。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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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交易标的或有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华昇资管 100%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
人权利,也不存在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或者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转让标的及过户安排
     (1)出让方同意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华昇资管 100%股权,且受让方同意
从出让方受让标的股权。
     (2)自受让方向出让方支付完成标的股权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的 15 个工作
日内,出让方应配合向受让方完成标的股权的交割,即办理完毕标的股权的工商
变更登记。
     2、定价及转让价款
     (1)经双方商定,本次交易定价以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华昇资管
全部股权项目评估报告(中资评报[2017]431 号)为依据,华昇资管 100%股权对
应的评估值为 152,882.75 万元,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53,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亿叁仟万元)。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60 日内,
受让方应以银行转账方式向出让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2)双方确认并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为协议方对本协议项下标的股权
价值的确认,该股权转让价款不因本协议生效后至本协议项下股权转让完成期间
华昇资管的盈亏情况而调整。
     (3)因转让标的股权所产生的税费由出让方与受让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
自承担。
     3、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出让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以及受让方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公司公章时成立,并在以下条件全部成就
时生效:
     (1)出让方根据其《公司章程》及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
行完成内部审批程序,并经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股权转让事项。
     (2)受让方根据其《公司章程》及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
行完成内部审批程序,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项。
     4、主要违约责任
     (1)出让方逾期将约定的目标公司的股权过户至受让方名下,并完成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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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的,每逾期一日按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出让方应当赔偿因此给受让方造成的损失。上述
逾期因国家政策变动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原因造成的,出让方可免除前述违约责
任。
     (2)受让方逾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欠付款的万分之二支
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的,出让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受让方应当赔偿因此给
转让方造成的损失。
     (二)关于交易对方履约能力的分析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西藏永泰需自协议生效之日起 60 日内,以
银行转账方式向西藏华晨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自西藏永泰支付完成标的股权
全部转让价款之日起的 15 个工作日内,西藏华晨配合完成标的股权的交割,即
办理完毕标的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
     西藏永泰为永泰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其可以获得永泰控股集团的全力支持,
具备支付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能力。且本次股权转让在西藏永泰支付完成全部款
项后再进行标的股权的过户和变更,对公司及西藏华晨将不会产生风险。
     (三)交易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昇资管将成为西藏永泰的全资子公司,华昇资管现有的
人员以及债权债务将按照“随资产走”的原则,仍由华昇资管承继。
     本次交易不涉及华昇资管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事项。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公司能源主业,精简非实业投资。
     本次交易是为了响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强化公司能源主业,精简非实
业投资,优化产业布局,提升核心竞争力。
     (2)实现良好投资回报,提升公司现金实力。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华昇资管 100%股权转让价格以其评估价值 152,882.75
万元为依据,最终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 153,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可收回
资金 153,000 万元,预计可实现投资收益约 45,600 万元,将获得较好的投资回报。
     2、公司对华昇资管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及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对华昇资管提供担保、未委托其进行理财,华昇资管
未占用公司资金。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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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所属公司转让华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共 8 名董
事参与审议,其中:5 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3 名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所属公司转让华
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和独立意见
     2017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独立董事戴武堂先生、王春华先生、邢红梅女士
为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关于事前认可所属公司转让华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函》,对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示事前认可。
     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独立董事戴武堂先生、王春华先生、邢红梅女士
为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关于所属公司转让华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认为:
     因本次转让华昇资管 100%股权的交易方西藏永泰为公司控股股东永泰控股
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为进一步强化
能源主业,精简非实业投资,优化产业布局而进行,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本次关联交易方案合理,并且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和评估
机构对拟转让的目标股权进行了审计与评估;目标股权转让价格以经评估机构评
估后的目标股权净资产为依据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与表决程
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事项,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所属公司转让华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
意见认为:
     本次转让华昇资管 100%股权关联交易事项,将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公司能源
主业,精简非实业投资,提升公司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方案公平、合理,并聘
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和评估机构进行了审计与评估;目标股权转
让价格按照不低于评估价值的原则,以其最终的评估值为依据协商确定,交易价
格合理、公允;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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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事项,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
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
控股集团作为关联方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将回避表决。
     七、与关联人 12 个月内历史非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本次会议审议之日的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及所属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未
发生股权转让等关联交易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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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向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大会提交《关于公司向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

请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拟向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共同向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金额不超过 3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5 年的融资租赁业务。具体业务内容

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主要为了补充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

于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公司经营业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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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大会提交《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拟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
晨电力”)提供相关担保,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永泰能源基本情况
     永泰能源,注册地址:灵石县翠峰镇新建街南 110 号,法定代表人:徐培忠,
注册资金:1,242,579.53 万元,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主要经营
范围:综合能源开发;大宗商品物流;新兴产业投资(自有资金);煤矿机械设
备、电气设备、工矿配件制造、修理、销售、租赁、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矿山
支护产品生产、销售。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永泰能源资产总额 10,547,452.25 万元,负债总额
7,605,074.00 万元,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2,385,988.99 万元,资产负债率
72.10%;2017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167,635.09 万元,净利润 25,468.23 万元。
     二、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40,000 万元、期
限不超过 3 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借款以华熙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灵石华瀛冯家坛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冯家坛煤业”)100%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冯家坛煤业所拥有的采矿权提供
抵押。具体借款、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该笔担保由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本次担保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并提供相应
的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风险较小,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截至目前,公司下属公司累计为公司担保总额度为 146,000 万元(含本次担
保金额),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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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华熙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大会提交《关于华熙矿业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拟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
4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熙矿业”)提供相关担保,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永泰能源基本情况
    永泰能源,注册地址:灵石县翠峰镇新建街南 110 号,法定代表人:徐培忠,
注册资金:1,242,579.53 万元,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主要经营
范围:综合能源开发;大宗商品物流;新兴产业投资(自有资金);煤矿机械设
备、电气设备、工矿配件制造、修理、销售、租赁、安装及技术咨询服务,矿山
支护产品生产、销售。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永泰能源资产总额 10,547,452.25 万元,负债总额
7,605,074.00 万元,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2,385,988.99 万元,资产负债率
72.10%;2017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167,635.09 万元,净利润 25,468.23 万元。
    二、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45,000 万元、期限
不超过 1 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借款以华泰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贵州永泰能源页岩气开发有限公司 10%股
权提供质押。具体借款、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该笔担保由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本次担保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并提供相应
的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风险较小,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截至目前,公司下属公司累计为公司担保总额度为 146,000 万元(含本次担
保金额),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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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为华晨电力股份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大会提交《关于公司为华晨电力股份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
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拟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由公司提供相关担保,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华晨电力基本情况
     华晨电力,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0 号 4、5 号楼 301 室,法定
代表人:田英,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主
要经营范围:电力能源项目投资;电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电力配套工程设计;
物业管理。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华晨电力资产总额 4,680,860.26 万元,负债总额
3,249,931.09 万元,净资产 1,430,929.17 万元,资产负债率 69.43%;2017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342,100.12 万元,净利润 2,568.99 万元。
     二、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华晨电力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
期限不超过 1 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
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华晨电力提供反担保。
     三、本次担保风险分析
     华晨电力本次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其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且是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由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风险较小,并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截至目前,公司(含下属公司)累计为华晨电力担保总额度为 172,000 万元
(含本次担保金额),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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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大会提交《关于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
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拟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
的综合授信业务,由公司提供相关担保,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张家港沙洲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沙洲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法定代表人:陈滨,注
册资本:271,25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火力发电;
配售电;热力供应;煤炭销售。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控股公司。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张家港沙洲电力资产总额 1,525,375.20 万元,负债总
额 1,097,222.05 万元,净资产 428,153.15 万元,资产负债率 71.93%;2017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5,438.08 万元,净利润 8,775.05 万元。
     二、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1 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
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张家港沙洲电
力提供反担保。
     三、本次担保风险分析
     张家港沙洲电力本次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其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
且是本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并由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风险较小,
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截至目前,公司(含下属公司)累计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担保总额度为
1,067,434.71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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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
           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大会提交《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郑州裕中能源
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所属全资公司郑州裕中能源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拟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资
产支持证券业务,由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提供相关担保,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裕中能源基本情况
     裕中能源,注册地址:新密市曲梁乡庙朱村,法定代表人:冯元,注册资本:
506,40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力、煤化工、灰渣
综合利用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对煤矿投资服务(仅限分公司经营);蒸
汽、石膏、电力销售;管道清洗,热力生产。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裕中能源资产总额 2,029,473.37 万元,负债总额
1,363,320.65 万元,净资产 666,152.72 万元,资产负债率 67.18%;2017 年 1-6 月
实现营业收入 169,333.21 万元,净利润 2,411.32 万元。
     二、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裕中能源拟申请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7 年的资产支持证券
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融资和担保的内
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
     三、本次担保风险分析
     裕中能源本次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其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且是
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并由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风险较小,并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截至目前,公司(含下属公司)累计为裕中能源担保总额度为505,037.43万
元(含本次担保金额),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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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
             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大会提交《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
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
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拟申请办理金额为 5,000 万元的综合
授信业务,由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提供相关担保,现将有
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张家港华兴电力基本情况
     张家港华兴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东莱镇镇南,法定代表人:张大林,
注册资本:80,00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力投资、
建设、生产、销售;热力供应服务;从事电力工业的相关业务。该公司为本公司
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张家港华兴电力资产总额 428,654.79 万元,负债总额
312,526.06 万元,净资产 116,128.73 万元,资产负债率 72.91%;2017 年 1-6 月
实现营业收入 60,683.39 万元,净利润 375.42 万元。
     二、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张家港华兴电力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为 5,000 万
元、期限不超过 2 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张
家港华兴电力提供反担保。
     三、本次担保风险分析
     张家港华兴电力本次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其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
且是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并由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风险较小,
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截至目前,公司(含下属公司)累计为张家港华兴电力担保总额度为
434,934.21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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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
      为张家港华兴电力工程检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大会提交《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华兴电
力工程检修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
力工程检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检修公司”)拟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商业保理业务,由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及其所属全
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相关担保,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电力检修公司基本情况
    电力检修公司,注册地址:张家港保税区三力大厦 212 室,法定代表人:陈
滨,注册资本:8,30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承装(修、
试)电力设施(凭许可证所列类别和等级经营);压力管道安装、锅炉安装、改
造、维修(凭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所列类别经营);汽轮机、电机、热
工仪器、仪表、泵体、风机修理,通用机械安装,钢结构制作、安装,机械及零
部件、电器机械及零部件购销;信息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消防设施工程专
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工程监理,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电力检修公司资产总额 5,801.63 万元,负债总额 3,590.50
万元,净资产 2,211.13 万元,资产负债率 61.89%;2017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3,457.90 万元,净利润-396.62 万元。
    二、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电力检修公司拟向江苏金茂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
期限不超过 3 年的商业保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其所属全资公司张家
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
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电力检修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本次担保风险分析
    电力检修公司本次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其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
且是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并由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风险较小,
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截至目前,公司(含下属公司)累计为电力检修公司担保总额度为 20,000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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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为华熙矿业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大会提交《关于公司为华熙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熙矿业”)拟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 1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提供相关担保,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华熙矿业基本情况
     华熙矿业,注册地址:晋中市灵石县翠峰镇新建街南 110 号,法定代表人:
窦红平,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
围:对所属子公司进行管理;煤炭销售;建设工程:土木工程建筑业、钢结构工
程;园林绿化工程。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华熙矿业资产总额 3,849,759.31 万元,负债总额
3,421,574.00 万元,净资产 428,185.31 万元,资产负债率 88.88%;2017 年 1-6 月
实现营业收入 302,248.17 万元,净利润 39,067.45 万元。
     二、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华熙矿业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110,000 万元、
期限不超过 3 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本次借款以公司持有的华熙矿业 33.33%股权、华熙矿业持有的山西灵石华
瀛孙义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孙义煤业”)100%股权以及山西灵石华瀛天星
柏沟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沟煤业”)51%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孙义煤业
及柏沟煤业分别所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具体借款、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
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华熙矿业提供反担保。
     三、本次担保风险分析
     华熙矿业本次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其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且是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由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风险较小,并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截至目前,公司(含下属公司)累计为华熙矿业担保总额度为 399,800 万元
(含本次担保金额),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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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为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大会提交《关于公司为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源煤焦”)拟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综合
授信业务,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提供
相关担保,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银源煤焦基本情况
     银源煤焦,注册地址: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翠峰镇水头(水头华苑商铺 24
号),法定代表人:窦红平,注册资本:260,000 万元,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
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矿山企业投资管理,咨询服务,矿井建设,
经销:矿山机械设备、配件及材料,建筑材料,贵金属制品;煤炭批发。该公司
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银源煤焦资产总额 1,044,639.88 万元,负债总额
739,332.70 万元,净资产 305,307.18 万元,资产负债率 70.77%;2017 年 1-6 月
实现营业收入 56,733.20 万元,净利润 1,263.44 万元。
     二、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银源煤焦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
期限不超过 3 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本次借款以华熙矿业有限公司持有的山西灵石华瀛荡荡岭煤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荡荡岭煤业”)100%股权提供质押,同时以荡荡岭煤业所拥有的采矿权
提供抵押。具体借款、担保和质(抵)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
准。该笔担保由银源煤焦提供反担保。
     三、本次担保风险分析
     银源煤焦本次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其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且是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由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风险较小,并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截至目前,公司(含下属公司)累计为银源煤焦担保总额度为 85,000 万元
(含本次担保金额),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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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司为华衍物流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大会提交《关于公司为华衍物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华衍物流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衍物流”)拟申请办理金额不超过 2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由公司提供相关担保,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华衍物流基本情况
     华衍物流,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
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冬顺,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国际运输代理业务;投资兴办
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网上贸易、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道路普通货运、道路集装箱运输。该公司为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华衍物流资产总额 107,523.50 万元,负债总额 7,591.60
万元,净资产 99,931.90 万元,资产负债率 7.06%;2017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8,756.90 万元,净利润 8.27 万元。
     二、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华衍物流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 23,000 万元、期
限不超过 2 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借款以公司持有
的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 0.83%股权提供质押。具体借款、担保和质押的
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由华衍物流提供反担保。
     三、本次担保风险分析
     华衍物流本次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其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且是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由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风险较小,并且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截至目前,公司(含下属公司)累计为华衍物流担保总额度为 31,000 万元
(含本次担保金额),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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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关于公司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大会提交《关于公司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所属全资公司郑州裕中能源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拟申请办理金额共计不超过 200,000 万元
的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
电力”)及其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
提供相关担保,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裕中能源基本情况
     裕中能源,注册地址:新密市曲梁乡庙朱村,法定代表人:冯元,注册资本:
506,40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电力、煤化工、灰渣
综合利用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对煤矿投资服务(仅限分公司经营);蒸
汽、石膏、电力销售;管道清洗,热力生产。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裕中能源资产总额 2,094,071.74 万元,负债总额
1,430,597.36 万元,净资产 663,474.38 万元,资产负债率 68.32%;2017 年 1-9 月
实现营业收入 268,078.13 万元,净利润-267.02 万元。
     二、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1、裕中能源拟向保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期限
不超过 3 年的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
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2、裕中能源拟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
期限不超过 5 年的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3、裕中能源拟向北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期限
不超过 3 年的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其所属控股公
司张家港沙洲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
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4、裕中能源拟向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
期限不超过 5 年的融资租赁业务,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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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上述担保均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
     三、本次担保风险分析
     裕中能源本次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其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且是
本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并由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风险较小,并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截至目前,公司(含下属公司)累计为裕中能源担保总额度为 705,037.43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收到控股股东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该项临时提案的书面文件。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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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为
                江苏华兴热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受公司董事会的委托,向大会提交《关于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为江苏华
兴热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请审议。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结合经营资金的需求,公司所属控股公司江苏华兴热力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热力”)拟申请办理金额为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提
供相关担保,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华兴热力基本情况
     华兴热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东莱长兴东路与蒋锦公路交界处,法
定代表人:张铨平,注册资本:4,00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
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管道运输服务(危险化学品除外);热力管网建设;
热水供应;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节能技术咨询。该公司为本公司所属控股公司。
     截至 2017 年 9 月末,华兴热力资产总额 5,467.04 万元,负债总额 1,097.33
万元,净资产 4,369.72 万元,资产负债率 20.07%;2017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730.55 万元,净利润 369.72 万元。
     二、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华兴热力拟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 3,000 万元、
期限不超过 2 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具体借款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该笔担保
由华兴热力提供反担保。
     三、本次担保风险分析
     华兴热力本次融资业务为经营发展需要,其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且是
本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并由其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上述担保事项风险较小,并且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截至目前,公司(含下属公司)累计为华兴热力担保总额度为 3,000 万元(含
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11 月 1 日收到控股股东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该项临时提案的书面文件。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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