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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泰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7-20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8-122
债券代码: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3 永泰债、16 永泰 01、16 永泰 02、16 永泰 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
知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参与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
       一、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及所
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张家港沙
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以下担保:1、张家港沙洲
电力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为 15,000 万元、期限 2 年
的综合授信,由华晨电力及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
沙洲电力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24,300 万
元、期限 2 年的综合授信,由华晨电力及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同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 3.24%电费收费权益提供质押。3、张家
港沙洲电力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15,000 万
元、期限不超过 2 年的综合授信,由华晨电力及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以上担保均为到期续保,具体借款、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
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担保均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
       二、关于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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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郑州裕中
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支行申请金额
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由华晨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
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目前该笔借款存续金额为 5,000 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裕中能源对上述存续金额 5,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6 个月的流动资金借款增加裕中能源在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 99 号 2 号楼的 22
套房产及中原区桐柏南路 77 号帝湖花园的 30 套房产提供抵押。具体借款和抵押
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三、关于华熙矿业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华熙矿业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矿
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山西灵石华瀛天星柏沟煤业有限公司以“售后回租-联合承
租”的方式共同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的融资
租赁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由华熙矿业提供反担保。目
前该笔融资租赁业务存续金额本金为 50,000 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华熙矿业对上述存续金额本金 50,000 万元、期限
不超过 6 年的融资租赁业务增加以公司持有的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不超
过 70%的股权提供质押。具体业务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
准。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企
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三项议案经本次董事会
批准后即可实施。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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