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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泰能源: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07-20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8-123
债券代码:122267、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3 永泰债、16 永泰 01、16 永泰 02、16 永泰 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
    本次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华晨电力”)为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担保
金额不超过 54,300 万元,公司(含下属公司)已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
873,042.73 万元(含本次担保金额)。
    ●公司目前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4,349,565.06 万元(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
供担保总额度为 2,878,314.10 万元;下属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990,750.96
万元;下属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110,000 万元;公司对控股股东永泰集
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300,000 万元;公司对外部企业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70,500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应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 2018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
意提供以下担保: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申请金额共计不超过 54,300 万元的综合
授信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相关担保。具体为:(1)张家港沙洲电力拟
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金额为 15,000 万元、期限 2 年的综合
授信,由华晨电力及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沙洲电
力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24,300 万元、期
限 2 年的综合授信,由华晨电力及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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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 3.24%的电费收费权益提供质押。(3)张家港
沙洲电力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15,000 万
元、期限不超过 2 年的综合授信,由华晨电力及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以上担保均为到期续保,具体借款、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
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担保均由张家港沙洲电力提供反担保。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企
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各项担保事项经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批准后即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张家港沙洲电力,注册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法定代表人:陈滨,注
册资本:271,250 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火力发电;
配售电;热力供应;煤炭销售;仓储服务;港口经营;货运经营。该公司为本公
司所属控股公司。
    截至 2018 年 3 月末,张家港沙洲电力资产总额 1,752,213.98 万元,负债总
额 1,295,322.53 万元,净资产 456,891.45 万元,资产负债率 73.92%;2018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149,592.99 万元,净利润 5,955.11 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申请金额共计不超过 54,300 万元的综合
授信业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及所属全资公司张家港华兴电力提供相关
担保。具体为:(1)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申请
金额为 15,000 万元、期限 2 年的综合授信,由华晨电力及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
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24,300 万元、期限 2 年的综合授信,由华晨电力及张家港
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拥有可供出质的 3.24%
电费收费权益提供质押。(3)张家港沙洲电力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期限不超过 2 年的综合授信,由华晨电力
及张家港华兴电力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上担保均为到期续保,具体借款、
担保和质押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上述担保均由张家港沙洲
电力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1、张家港沙洲电力上述融资业务均为经营发展需要,上
述公司具有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且为公司下属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相关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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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较小。2、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由被担保方提供相关反担保,能够保障公司
的利益。3、本次各项担保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中有关对外担保规定的要求。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4,349,565.06 万元(含本次
公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78.71%,总资产的 40.58%,
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 2,878,314.1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 118.26%、总资产的 26.86%。公司及下属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公告附件
    张家港沙洲电力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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