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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永泰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0-16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18-173
债券代码:136351、136439、136520
债券简称:16 永泰 01、16 永泰 02、16 永泰 03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
知于 2018 年 10 月 12 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15 日
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 9 号双喜广场 26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徐培忠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全体监事及高管人
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充分讨论,一
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华熙矿业有限公司贷款进行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为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
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华熙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熙矿业”)
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申请金额为 50,000 万元、期限 36 个月的综合
授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银源煤焦”)持有的山西灵石银源安苑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苑煤业”)
100%股权提供质押,并以安苑煤业所拥有的采矿权提供抵押。该笔担保由华熙
矿业提供反担保。目前存续金额为 49,500 万元。
    现根据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存续金额 49,500 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
展期不超过 18 个月,展期后的期限不超过 54 个月。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
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公司为华熙矿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熙矿业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申
请金额为 60,000 万元(净额 30,000 万元)、期限 1 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及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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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公司银源煤焦为其净额部分 30,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
续保,由华熙矿业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
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企
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公司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公司与所属控股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企业间
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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