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执行《体育总局党组管理干部在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任职期间薪酬管理实施方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十 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体育总局党组管理干部在中体产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任职期间薪酬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阅相关材料,在全面了解、 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就上述制度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体育总局党组管理干部在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期间薪酬管理 实施方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我们同意上述薪酬管理实施方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权忠光、温小杰、王慧 二○一八年十月十七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