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体产业:独立董事关于继续推进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17
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继续推进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
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关于继续推进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以下简
称“本次重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提交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全体独立
董事事前认可。
2、公司高度重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委对本次重组的审核意见,鉴于本次重组
一方面为妥善解决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问题,另一方面为公司相
关产业布局得到进一步完善,进而实现公司发展成为体育行业标杆企
业的目标,提高国家体育总局经营性资产证券化率水平,从而实现国
家体育总局国有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继续推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3、鉴于本次重组为关联交易,公司拟继续推进该事项仍构成关
联交易。关联董事王卫东、郭建军、薛万河、张荣香应回避表决。
4、公司董事会经审定决定继续推进本次重组,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及
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议案涉及关联交易,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
召开、表决程序合法。
独立董事:权忠光、温小杰、王慧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