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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化股份:董事会七届十一次(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2018-01-27  

						股票代码:600160         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5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七届十一次

                     (通讯方式)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1 月 16 日以传真、书面送达等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董事会七届十一次会
议通知。会议于 2018 年 1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2 人,实到
董事 12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后做出如下决议: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计提 2017 年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的议案》
    为了真实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氟聚厂(以
下简称“氟聚厂”)VDF 和 PVDF 装置、全资子公司衢州巨化锦纶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锦纶公司”)己内酰胺等生产装置, 相应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26,120.25 万元,列入 2017 年度损益。授权公司经营层对上述资产进行处置。
    一、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
    1、氟聚厂 VDF 装置、PVDF 装置
    VDF 装置:所生产的 VDF 单体为 PVDF 粒料、氟橡胶等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
一,产能为 2000 吨/年,一期于 2010 年 11 月投入试生产,二期于 2013 年 4 月
投入试生产,资产原值为 5,224.32 万元,截止 2017 年 11 月 30 日资产账面净值
为 3,037.48 万元;
     PVDF 装置:产成品 PVDF 粒料,产能为 1000 吨/年,一期于 2010 年 11 月
投入试生产,二期于 2013 年 4 月投入试生产,资产原值为 4,981.28 万元,截止
2017 年 11 月 30 日资产账面净值为 2,698.46 万元。
     上述装置的固定资产主要有:建筑物类为 PVDF 房屋、VDF 辅房等化工生产
装置的配套厂房及相应构筑物;设备类主要包括卧式釜、凝聚桶、分散聚合釜、

                                    1
VDF 精制塔、反应器等化工生产专用设备,以及直冷机组、隔膜压缩机等制冷、
供配电、液、气系统等公用工程设备。
     2、锦纶公司己内酰胺等生产装置
     己内酰胺车间: 5 万吨/年己内酰胺生产装置,于 2012 年 5 月投入使用,
资产原值为 22,467.71 万元,截止 2017 年 10 月 31 日资产账面净值为 11,070.04
万元。
     环己酮车间:该车间所生产的环己酮为己内酰胺的主要原材料之一,产能
为 6 万吨/年,于 2012 年 6 月投入使用,资产原值为 18,679.33 万元,截止 2017
年 10 月 31 日资产账面净值为 12,689.69 万元。
     硫铵车间:该车间所生产的硫酸铵为己内酰胺的副产品,产能为 22 万吨/
年,于 2013 年 6 月投入使用,资产原值为 920.82 万元,截止 2017 年 10 月 31
日资产账面净值为 333.57 万元。
     上述资产均为 5 万吨/年己内酰胺生产装置及配套和辅助车间,建筑物资产
类包括已内酰胺 754 厂房、己内酰胺车间用房 1、机修厂房等化工生产装置的配
套厂房及相应构筑物;设备类包括轻塔、酮塔、醇塔、氧化反应器、加氢反应器、
结晶器等化工生产专用设备,以及供配电、液、气系统等公用工程设备。
     二、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及依据
     氟聚厂 VDF、PVDF 装置为公司当时开发的新产品装置,所生产的 PVDF 粒料
产品规模偏小、品种单一,工艺技术和产品质量稳定性较差,同时前几年氟化工
处下行周期,市场竞争激烈,导致装置自投产以来一直处于非正常运行,现处于
停产闲置状态。随着近几年 PVDF 技术的不断进步,公司论证,对上述装置进行
技术改造不能达到经济运行条件。
    锦纶公司 5 万吨/年己内酰胺生产装置因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不够稳定,
规模小,能耗较高,市场竞争力弱等原因,自 2016 年以来一直处于非正常运行,
现处于停产状态,且在可预见的将来无法恢复生产。针对上述情况,本公司加大
产业改造升级力度,引进先进技术建设了己内酰胺(二期)技改项目,成功生产
出能进入高速纺领域的己内酰胺,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
    为了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结合上述生产装置人员已经
分流、公司电化厂新型 PVDF 装置已经投产,以及锦纶公司已完成己内酰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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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技改项目等实际,公司将上述生产装置予以淘汰,相关资产进行拆除变现处
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资产
存在下列迹象时,表明其可能发生了减值:
    (一)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二)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三)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当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并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
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
的资产减值准备。
        三、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评估测试结果
    公司在审慎清查、评估的前提下,委托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述相关资
产进行了减值测试评估。
    1、根据坤元评报[2017]12 号的评估结果,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1 月
30 日,氟聚厂减值资产账面净值 5,735.94 万元,可回收价值 1,144.44 万元,
在评估基准日资产发生减值 4,591.50 万元。具体减值结果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资 产              资产原值      资产净值      可回收价值     减值额
建筑物类固定资
                         1,373.53         929.51       160.89       768.62
产
设备类固定资产           8,832.07      4,806.43        983.55     3,822.88
    合 计               10,205.60      5,735.94      1,144.44     4,591.50
       2、根据坤元评报[2017]11 号的评估结果,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10 月 31
日,锦纶公司减值资产账面净值 24,093.30 万元,可回收价值 2,564.55 万元,
在评估基准日资产发生减值 21,528.75 万元。具体减值结果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资产             资产原值      资产净值       可回收价值     减值额
 建筑物类固定资
                        6,074.96      4,385.55         629.52     3,756.03
       产
 设备类固定资产        35,992.91     19,707.75       1,935.03    17,772.72
     合计              42,067.86     24,093.30       2,564.55    21,528.75
       四、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情况
        上述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合计 26,120.25 万元,列入 2017 年度损益。其
                                      3
中:氟聚厂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4,591.50 万元;锦纶公司相关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 21,528.75 万元。
    五、计提上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将减少公司 2017 年度利润总额 26,120.25
 万元。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由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尚未经审计确
 认,最终数据以经审计的 2017 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公司本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产业政策、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有利
于真实反映公司资产状况,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盘活闲置资产,符合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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