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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巨化股份: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2018-04-2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股份”、“公司”或“发行人”)2016 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自 2016 年 9 月 20 日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巨化股份已于 2018 年 4 月 20 日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目前,持续督
导期限已满,本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巨化股份作保荐总结报告,
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
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采取的监
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名称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法定代表人                吴承根

  联系人                    王一鸣、罗军

  联系电话                  0571-87902735、0571-87902576




                                     1
三、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胡仲明

  证券代码        600160

  注册资本        2,111,666,233 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

  邮政编码        324004

  联系电话        0570-3091704

  传真号码        0570-3091777

  互联网网址      http://www.jhgf.com.cn

  电子邮箱        gfzqb@juhua.com.cn

  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巨化股份


四、保荐工作概述
    本保荐机构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一)尽职推荐阶段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
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
行答复,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
查或者核查,并与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按照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
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股票上市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阶段

    督导发行人履行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守承诺和信息披露等义务,审阅
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根据相关规定出具
持续督导报告或意见,并承担其他工作: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和信守承诺


                                       2
    本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巨化股份的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运作及其表决
事项;持续关注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本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巨化股份及其控股股东、主要股东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在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承诺,持续督导期内相关承诺得到了切实履
行。
    2、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证券
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在持续督导期间,本保荐机构督导巨化股份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巨化股份的定期
报告和临时报告能够在公告前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保荐代表人在获得有关信息
后,第一时间完成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审阅工作,需要保荐机构独立发表意见的事
项,本保荐机构在认真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关联方违
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的制度
    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按照要求在 2016 年和 2017 年年报披露同时公告由注
册会计师审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的专项审核报告。整个持续督导
期间,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源情况。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
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
    发行人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基本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
合规,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完整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行,有效地防止了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
    5、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对于
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保荐机构在历次现场检查报告中均有所披露,并对发
行人中期报告及年度报告中相关内容进行了事前审阅。
    6、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1)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专户存储情况
    1)2013 年配股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专户存储情况


                                   3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3〕1553 号)核准,公司采用网上、网下定价发行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93,997,551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23 元,共计募集
     资 金 166,660.96 万 元 , 坐 扣 承 销 和 保 荐 费 1,466.61 万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165,194.35 万元,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4 日汇入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费、律师费、预付的保荐费等发行费用 731.70
     万元后,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64,462.6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3〕
     384 号)。
           公司对到位后的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2013 年 12 月,公司连同保荐机
     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中
     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以及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
     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3 年配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1209280019200119742     120,273,670.30   活期存款
浙江巨化股份
有限公司氟聚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1209280019200122784                      定期存款
厂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1209280014200008768      20,000,000.00   定期存款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19730101040012406                         已销户
浙江巨化股份
                  中国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376665431860                              已销户
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33001685200053011261                      已销户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市衢化
                                             19730101040012414-1                       已销户
                  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市衢化支
                                             19730101040012414-2                       已销户
                  行
浙江衢州巨新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市衢化支
氟化工有限公                                 19730101040012414                         已销户
                  行
司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市衢化支
                                             19730151400000078                         已销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市衢化支
                                             19730151700000086                         已销户
                  行
                                                    合   计          140,273,670.30

                                               4
     2)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专户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04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750,28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64 元,共计募
集资金 319,998.3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1,769.99 万元(其中承销和保荐费
用总额 1,919.99 万元,已预付 15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318,228.31 万元,由
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1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363.09 万元后,公司
此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17,865.2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376 号)。
     2016 年 9 月,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化支行、中国
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衢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市衢化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以及实施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
下:
     户   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浙江巨化股份
有限公司电化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1209280029200146163     37,072,996.59   活期存款
厂
浙江衢州巨塑
               中国建设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33050168520000000035    29,847,723.56   活期存款
化工有限公司
浙江衢州巨新
氟化工有限公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19730101040014378       14,740,090.96   活期存款
司
浙江巨化股份
有限公司氟聚   中国银行衢州市衢化支行         367571352833            66,520,442.24   活期存款
厂

浙江博瑞电子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19730101040014352       21,089,489.03   活期存款
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19730101040014360      103,448,304.02   活期存款




                                          5
                                                 34100200101201001088
                  浙商银行衢州分行                                               207,105,742.65      活期存款
                                                 37
                                                 20000032469800012071
                  北京银行衢州分行                                               208,615,043.94      活期存款
                                                 482

浙江巨化股份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1209280029200145935                                 活期存款
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衢州衢化支行       1209280029200146039             122,811,540.13      活期存款

                                                           合      计             811,251,373.12


     (2)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1)2013 年配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38,592.48 万元,具体
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占总投资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的比例
                                                                          投资金额
                                                                                         (%)
10kt/a FEP扩建项目             21,000.00               21,000.00             9,080.65        43.24
50kt/a 新型氟制冷剂项目        41,800.00               41,800.00            27,849.18        66.62
补充流动资金                  114,200.00              101,662.65           101,662.65       100.00
           合计               177,000.00              164,462.65           138,592.48              -


     其中,10kt/a FEP 扩建项目目前仍在建设中;50kt/a 新型氟制冷剂项目已于
2014 年 8 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已结项。
     为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提高使用效率,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50kt/a 新
型氟制冷剂项目(一期 20kt/aR125)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将结余募集资金 16,332.07 万元划出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市场开拓等所需的
流动资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4,489.27 万元(含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已投入使用
的募集资金及前述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16,332.07 万元,尚余 14,027.37 万元,
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相符。
     2)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72,820.85 万元。具体使

                                             6
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占总投资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的比例
                                                              投资金额
                                                                             (%)
10kt/aPVDF 项目               56,300.00         56,300.00       11,372.35       20.20
100kt/a 聚偏二氯乙烯高
                              53,500.00         53,500.00       12,138.67       22.69
性能阻隔材料项目一期
10kt/a HFC-245fa 项目         32,300.00         32,300.00       13,574.73       42.03
23.5kt/a 含氟新材料项目
                              54,200.00         54,200.00        8,468.06       15.62
(二期)
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
                              14,600.00         14,600.00       12,588.79       86.22
期)
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二
                              12,000.00         12,000.00          34.28         0.29
期)
含氟特种气体项目              80,000.00         80,000.00          41.84         0.05
补充流动资金                  17,100.00         14,965.22       14,602.13       97.57
           合计              320,000.00        317,865.22       72,820.85             -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尚在建设
中,均未结项。
       经公司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保荐机构出具核查
意见,公司可使用 8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最高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且在公司董事
会权限范围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已划出 8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 9 亿元。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080.77 万元(含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已投入使用
的募集资金及前述因补充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暂时划出的 170,000.00 万元,
尚余 81,125.14 万元,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相符。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为了适应电子化学材料行业技术壁垒、市场壁垒和行业集中度高、国产化程
度低等行业特点,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电子化学材料等相关产业有影响力
的战略投资者与国内外先进技术和优秀人才团队的引进聚集发展资源,推进电子
化学材料产品国产化和产业弯道超车进程,抓住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快速发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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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际产能向中国转移加速的有利机遇,公司联合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公司
(以下简称“大基金”)等共同设立中巨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巨芯”),
推进电子化学材料产业发展。
    原负责实施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高纯电
子气体项目(二期)和含氟特种气体项目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公司”)的经营范围及产品与中巨芯存在交叉。
    为了集聚各出资方资源,聚力推进中巨芯电子化学材料产业发展,公司拟转
让博瑞公司 100%股权,并将该三个募投项目已使用及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
    2017 年 12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七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
子公司股权及变更部分 2016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上述议案经公司监事会七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
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本保荐机构亦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该议案尚未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7、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本保荐机构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定期对发行人进行现场检查,并及
时出具现场检查报告。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无。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会计师及律师提供本次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
及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会计师、律师的尽职调查和核
查工作,为保荐机构股票发行及上市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二)持续督导阶段

    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发生重要事项时,发行

                                    8
人能够及时通知本保荐机构并进行沟通,同时应本保荐机构的要求安排相关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的交流,且能够应保荐机构的要求
及时提供相关文件。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保荐阶段,发行人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能够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具专业意见,并能够积极配合保荐机构
的协调和核查工作,与本保荐机构保持了良好沟通。

八、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三会”资料和信息披露档案资料。保荐机构认为,发
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格式符合相关规定,信息披露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巨化股份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巨化股份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
效执行了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已披
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指引》,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巨化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
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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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一鸣                        罗军




      法定代表人:
                              吴 承
      根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总结报告书》之签署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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