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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江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2018-04-11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国资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
公司累计和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认真了解和审慎查验,我们认为,公司一
直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事项,2017 年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
况、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为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和成本或其他支出
事项。公司未发生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的情形,在报告期内,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
保。


(以下无正文,下页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为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运国                    王咏梅                  谢家伟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