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2018-04-13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8-033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市香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香投资”)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4,161万元。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155,326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广香投资公司的发展需要,广香投资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申请银行贷款。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
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2017年5月3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有效期限自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批准公司2017年对子公司全年担保最高额度不超过60亿元的担保事项;在
上述全年担保额度内,单笔不超过18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由董事长负责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152,333.3334万元,未超过全年最高额度。
本次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18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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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董事长已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名称:广州市香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97 年 5 日 30 日
3、 营业期限:1997 年 5 日 30 日至长期
4、 注册地点: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 62 号 402 房
5、 法定代表人:翟栋梁
6、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7、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
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家具及家
用电器用品出租服务;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停车场经营;企业管理服务(涉及
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
8、 与上市公司关系: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广香投资 100%股
权,香江控股持有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9、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17 年 9 月 30 日,广香投资的资产总额为
471,231,409.87 元,负债总额为 259,592,683.50 元,净资产为 211,638,726.37
元,营业收入为 186,828,484.91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1、《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1)合同双方:广香投资、光大银行
(2)贷款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
(3)期限:1 年
(4)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综合授信协议》
(1)合同双方:广香投资(受信人)、光大银行(授信人)
(2 授信额度:5,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伍仟万元整)
(3)期限:1 年
(4)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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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1)合同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光大银行(授信人)
(2)担保金额:5,000 万元人民币
(3)保证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
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
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
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
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
年。
(6)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持续发展,满足其生产经
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广香投资的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
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广香投资提供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的担保,截止本公告
日,公司累积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5,326万元,其中对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的
担保的余额为145,326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96%;对合
营子公司的担保的金额为10,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30%。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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