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中闽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8-06-27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3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
议于 2018 年 6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2018 年 6 月 26 日
在福州市五四路 210 号国际大厦 22 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
到董事 9 人,亲自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 3 人,实到 3 人列席了会议,公司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骏先
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流动资
金借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会议同意公司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项下不超过人民币捌仟万元的信用借款(授信期限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使用),期限壹年,借款年利率为一年期央行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
(即 4.785%),借款用途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维修及耗材采购。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借
款的议案》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申请

                                      1
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授信额度 260000 万元范围内,决
定公司向各专业银行申请银行借款授信额度事宜,授权有效期限一年。
    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
项目的议案》,同意由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平潭青峰二期
风电项目。根据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会议同意由中闽(平潭)新能源有限公司向
国家开发银行福建省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4.6 亿元的固定资产借款,借款
期限 15 年(宽限期 1 年),借款年利率不超过央行同期同档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10%,借款用途为平潭青峰二期风电场项目建设,以项目公司未来享有的电费收
费权及其项下全部收益按借款比例向借款银行作质押担保。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27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