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2018-08-30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进行了核查,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必要的问询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同意《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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