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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闽能源: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公告2019-04-18  

						    证券代码:600163     证券简称:中闽能源      公告编号:2019-019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 年 4 月 16 日,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

下属公司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议案》,计

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271,477.16 元,计入 2018 年度损益,该事项无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期末

公司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对公司账面资产进行检查,对有减值迹象的资产进

行减值测试。

    经检查,公司在建工程同江市哈鱼岛和乐业镇项目、牡丹江市阳明区黑虎岭

风电项目、漳平市官田乡风电项目以及黑龙江富龙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在建工

程黑龙江省安达市风电项目、黑龙江省通河县风电项目、黑龙江省富锦市上街基
风电项目等 6 个项目,由于政府原支持建设风电项目的态度发生了变化、储备项

目所在地属性发生了变化,存在减值迹象,需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计提减值的在建工程的范围涉及 6 个在建项目,资产负债表日在建工
程账面原值 1,769,682.27 元,账面净值 1,769,682.27 元,已计提减值准备 0 元。
账面价值明细如下:

                                    1
                         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在建工程账面价值汇总表

 序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已计提减值准备     账面净额
               项目名称
 号                                      (元)       (元)           (元)         (元)
 1    同江市哈鱼岛和乐业镇项目        464,957.25      464,957.25             0.00    464,957.25
 2    牡丹江市阳明区黑虎岭风电项目    245,299.14      245,299.14             0.00    245,299.14
 3    漳平市官田乡风电项目            204,273.50      204,273.50             0.00    204,273.50
 4    黑龙江省安达市风电项目          245,299.14      245,299.14             0.00    245,299.14
 5    黑龙江省通河县风电项目          245,299.14      245,299.14             0.00    245,299.14
 6    黑龙江省富锦市上街基风电项目    364,554.10      364,554.10             0.00    364,554.10
                 合 计               1,769,682.27   1,769,682.27             0.00   1,769,682.27

      项目概况:

      项目 1:同江市哈鱼岛和乐业镇项目

      2016 年 6 月与同江市政府签订开发框架协议,哈鱼岛风电场位于黑龙江省

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三村镇境内,规划建设 100 台×2.0MW 风力发电机组,

装机容量 200MW,计划总投资 180,000 万元;乐业风电场位于黑龙江省同江市向

阳镇、乐业镇境内,规划建设 100 台×2.0MW 风力发电机组,装机容量 200MW,

计划总投资 180,000 万元。2016 年 10 月开始测风至今,哈鱼岛项目年平均风速

为 5.93 米/秒;乐业项目年平均风速为 6.83 米/秒。鉴于黑龙江省近 2 年持续被

列入风电投资红色和橙色预警区域,项目推进困难,存在减值迹象。

      项目 2:牡丹江市阳明区黑虎岭风电场项目

      2016 年 10 月与阳明区政府签订开发框架协议,风电场位于黑龙江省牡丹江

市阳明区磨刀石镇所属黑虎岭一带的山脊上,规划建设 150 台×2.0MW 风力发电

机组,装机容量 300MW,计划总投资 270,000 万元;2017 年 1 月开始测风至今,

项目年平均风速为 6.37 米/秒。鉴于黑龙江省近 2 年持续被列入风电投资红色和

橙色预警区域,项目推进困难,存在减值迹象。

      项目 3:漳平市官田乡风电项目

      2017 年 7 月与漳平市政府签订开发框架协议,风电场位于福建省漳平市官

田乡豪山村、梅营村、官西村、梧村村、黄坪村、坪山村等附近山地上,规划装

机容量 90MW,计划总投资 85,000 万元;2017 年 10 月开始测风至今,项目年平

均风速为 5.36 米/秒。鉴于福建省近 2 年已暂停陆上风电开发,项目推进困难,

存在减值迹象。

                                               2
      项目 4:黑龙江省安达市风电项目
      2015 年 12 月与安达市政府签订开发框架协议,风电场位于黑龙江省安达市
任民镇和吉星岗境内,规划装机容量 200MW,计划总投资 200,000 万元,项目年
平均风速为 6.69 米/秒。由于项目所在地被列为生态红线区,预计项目无法继续
实施,存在减值迹象。
      项目 5:黑龙江省通河县风电项目

      2016 年 2 月与通河县政府签订开发框架协议,风电场位于黑龙江省通河县

祥顺镇和清河镇境内,规划装机容量 100MW,计划总投资 100,000 万元,2016 年

4 月开始测风至今,项目年平均风速为 6.91 米/秒。鉴于黑龙江省近 2 年持续被

列入风电投资红色和橙色预警区域,项目推进困难,存在减值迹象。
      项目 6:黑龙江省富锦市上街基风电项目
      2016 年 6 月与富锦市政府签订开发框架协议,风电场位于黑龙江省富锦市
上街基镇、锦山镇境内沿松花江南岸,规划装机容量 500MW,计划总投资 500,000
万元,2016 年 8 月开始测风至今,项目年平均风速为 7.17 米/秒。由于项目所
在地被列为生态红线区,预计项目无法继续实施,存在减值迹象。
      2、减值理由与测试结果
      公司预计黑龙江省安达市风电项目、黑龙江省富锦市上街基风电项目无法实
施,应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同江市哈鱼岛和乐业镇项目、牡丹江市阳明区黑虎岭
风电项目、黑龙江省通河县风电项目获得核准存在较大难度,项目可能无法实施,
应计提 50%的减值准备;漳平市官田乡风电项目很可能无法实施,应计提 90%的
减值准备。公司后续仍将择机谋求其他项目的推进。
      减值测试结果详见下表:
                            在建工程减值测试结果汇总表
 序                                    账面净值       可收回金额      计提减值金额
                 项目名称
 号                                    (元)           (元)          (元)
 1     同江市哈鱼岛和乐业镇项目          464,957.25      232,478.62     232,478.63
 2     牡丹江市阳明区黑虎岭风电项目      245,299.14      122,649.57     122,649.57
 3     漳平市官田乡风电项目              204,273.50       20,427.35     183,846.15
 4     黑龙江省安达市风电项目            245,299.14           0.00      245,299.14
 5     黑龙江省通河县风电项目            245,299.14      122,649.57     122,649.57
 6     黑龙江省富锦市上街基风电项目      364,554.10           0.00      364,554.10
                  合 计                1,769,682.27    498,205.11     1,271,477.16

                                        3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可

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

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基于上述减值测试结果,公司拟对

测试发现减值的 6 个项目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271,477.16 元。

    三、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对公司 2018 年度利润的影响

    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后,将减少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1,271,477.16 元;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不会对公司的资产状况产

生重大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

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证据充分、合理,能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真实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在

建工程减值准备,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六、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

准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计提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

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后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

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计


                                   4
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计提依据充分,

计提程序合法,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

的利益,同意本次计提在建程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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