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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闽能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8-30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
行了认真审阅和核查,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与福建省投资
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重大资产重组之利润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的约定,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履行了减值测试程序,测试结果合理,公
允地反映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并且审计机构及独立财
务顾问均出具了审核意见;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置
入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 页无正文,为 《中闽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     事关于第七屈童事会第十
次会议相关事顼的独立 意见》之独立童事签署页 )




独立董事   :




                                                     ⒛ 19年 8月 ⒛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