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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日恒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2018-07-21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 2018-070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7 月 20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上海中能)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7 月 19 日、7 月 20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对
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经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能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函证确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能及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不存在正在
筹划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
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


                                     1
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
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除前期披露的《关于终止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能、实际控制人虞建明先生及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五)公司 2018 年 7 月 19 日、7 月 20 日的收盘价分别为 6.34 元/股、5.77
元/股,跌幅达到 18.93%。同期,上证指数 7 月 19 日、7 月 20 日的收盘指数分
别为 2772.55、2829.27,涨幅达到 1.52%。同期,上证工业指数 7 月 19 日、7 月
20 日的收盘指数分别为 1885.23、1902.44,涨幅达到 0.34%。剔除上证指数板块
和上证工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 2018 年 7 月 19 日、7 月 20 日两个交易日累计
跌幅达到 20.45%、19.27%。
    三、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八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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