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信托产品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2017-12-20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17-055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信托产品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收到上海证劵交易
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信托产品事
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2442 号),内容如下: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19 日,你公司公告称,通过全资附属公司,
以自有资金 6 亿元投资“渤海国际信托-海盈(二十九期)贷款指
定用途单一资金信托”。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7.1 条
的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托合同,本次投资主要是将 6 亿元
资金委托信托公司,向上海谦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借款人)
提供贷款。公司未披露信托目的、信托期限、信托贷款用途、风
险和责任承担安排等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的重要内容。请公司补
充披露信托合同和信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二、公司在公告中披露了本次投资存在信用风险和管理风
险,但未披露与前述风险密切相关的借款人信息及其他重要信
息。请公司参照《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五号-上市公司委托贷款
公告》的要求,补充披露以下内容:(1)借款人名称、企业性质、
注册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及主要股东;(2)借
款资金用途、借款人信用评级、公司判断其交易履约能力的依据
及其合理性;(3)借款人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及最近一年又一期
的主要财务指标。
三、 公司与借款人的关联关系是投资者判断本次交易商业
实质和作价公允性的重要依据。请公司补充披露借款人与上市公
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
益关系。
四、根据公告,本次投资存在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偿还信
托贷款本息的风险。请公司补充披露(1)受托方渤海国际信托
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中承担的职责、是否承担主动管理职
责、是否对信托财产的盈亏作出承诺、是否承担信托投资风险;
(2)本次投资是否存在本金亏损的风险、公司为保护本金不受
损是否采取了风险防范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具体内容;(3)充
分提示本次交易存在的其他风险。
五、请公司补充披露通过信托公司实施本次委托贷款的主要
考虑,并结合当前资金市场情况说明本次投资的风险和收益是否
匹配。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及时披露,并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同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