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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美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5-16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103号文核准,公司

申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9,896,694股,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3,869,999,995.84元。

    由于项目情况发生变化,经公司管理层充分论证,拟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关于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的相关文件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能更

好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主业发展,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

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的审议程序符含《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同意

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

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等金融

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

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修订)》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

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钟田丽



                  刘永泽



                  贵立义




                                                 2018 年 5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