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关于投资国投泰康信托.信天翁417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公告2018-05-17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 2018-027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国投泰康信托信天翁 417 号集合资金信托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国投泰康信托信天翁 41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投资金额:人民币伍亿元整(500,000,000.00)
信托类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期限: T 类可赎回(按照董事会授权规定,期限将不超过
一年赎回。)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受托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
一、投资概述: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
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与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国投
泰康信托信天翁 41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之资金信托合同》,投资金
额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该笔信托类型为 T 类可赎回型,根据
董事会授权约定,期限将不超过一年赎回。
本次投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合法有效。
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名称:国投泰康信托信天翁 417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受托人: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人民币伍亿元整(500,000,000.00)
信托类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信托期限: T 类可赎回(按照董事会授权规定,期限将不超过
一年赎回。)
资金运用方向:信托资金投资于江西新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1”)和江西新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项目公司 2”)的股权和特定资产收益权。
预期年化收益率:8.5%
收益分配时间:每年 6 月 20 日、12 月 20 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
(含提前终止日)为信托收益核算日
三、信托资金的使用安排
本信托计划募集的信托资金投资于江西新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和江西新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和特定资产收益权,其中以
不超过 100 万元的价格受让江西新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人”)持有的项目公司 1 的 10%股权,以不超过 6.15 亿元
投资于项目公司 1 享有的特定资产收益权;以不超过 100 万元的价格
受让股权转让人持有的项目公司 2 的 10%股权,以不超过 4.11 亿元
投资于项目公司 2 享有的特定资产收益权。
为保障本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的安全,江西新腾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特定项目 1 的土地使用权及江西新浔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持有的特定项目 2 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
保;江西新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项目公司 1 的 90%股权
和项目公司 2 的 9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新力地产有限公司及张园林
向受托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特定项目 1:指位于南昌市青云谱区的“新力锦园”项目(对应
青云谱区博文路以西、昌安路以北的 CN205-C12 地块和青云谱区博文
路以西、昌安路以南的 CN205-F02 地块)。
特定项目 2:指位于南昌市青云谱区的“新力睿园”项目(对应
青云谱区溪桥北路以北、15 米规划路以东的 CN203-F04 地块)。
特定资产:指项目公司 1 享有的特定项目 1 项下的全部资产(包
括但不限于特定项目 1 项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该建设用地之上
现在存在以及将来形成的在建工程、地上建筑物等)和项目公司 2 享
有的特定项目 2 项下的全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特定项目 2 项下的国
有土地使用权及在该建设用地之上现在存在以及将来形成的在建工
程、地上建筑物等)。
四、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运作正常情况下以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支付,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不会对募投项目的进
展造成影响。
五、本次投资的主要风险
1、标的项目风险
特定项目建设进度及销售收入情况可能受到当地房地产市场及
相关政策变化的影响。若特定项目建设/销售进展不佳,可能会影响
信托计划投资的安全及收益。
2、履约风险
本信托计划期限内,交易对手可能违反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发
生未按时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等违约情形,从而影响信托计划投资的安
全及收益。
3、管理风险
在信托财产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发生受托人因所获取的信息不
全或存在误差,对经济形势等判断有误,或处理信托事务过程中的工
作失误,影响本信托计划的收益。
4、担保物价值不足值及后置办理抵押登记风险
本信托计划的抵押物/质押物可能会由于市场因素贬值而使处置
抵押物/质押物的收入无法覆盖其所担保的债权,导致信托财产遭受
损失的风险。
5、保证人担保风险
保证人可能由于自身原因发生其财务状况恶化等影响其担保能
力的情形,从而影响信托计划投资的安全及收益。
6、利率风险
随着利率的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将改变委托人对信托资金
机会成本的考量。若中国人民银行提高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则增
大了投资人的机会成本,对信托收益会造成一定影响。
六、风险防范措施
1、受托人聘请商业银行担任保管人,对信托财产提供规范的保
管服务,并对受托人的投资运作进行监督,以此来保障信托财产的安
全并作为监控市场风险的基础。
2、受托人将严格按照信托计划文件规定的管理、运用方式进行
本信托计划项下投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非系统性风险。
3、受托人内部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
4、对本信托计划投资的项目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和管理
在对项目进行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提出投资方案,通过交易结构安
排,投资退出安排,要求担保方提供担保措施等手段实现对信托财产
的安全保障。
要求被投资对象按照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使用信托资金,并接受
受托人的监管,确保信托投资取得较好的收益。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