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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美控股: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2018-05-18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18-028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8】0550 号)(以下简称

“《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内容如下: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 2018 年 5 月 17 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6 日

与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签署了《国投泰康信托信天翁 417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之资金信托合同》,投资金额 5 亿元。根据本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17.1 条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向房地产行业的信托计划的原

因及主要考虑。

    二、公告称,公司本次投资金额为 5 亿元,信托资金运用方向为

江西新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江西新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

权和特定资产收益权。请补充披露:(1)公司本次投资信托计划的收

益分配方式、信托规模、信托期限及赎回方式;(2)资金投向房地产

行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3)公司就本次投资事项作出的风险判

断及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三、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投资的产品需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条件。请补充说明公司就本次投资事项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

义务,是否符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四、请保荐机构就上述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意见。

    请你公司收函后立即披露本函件内容,并于 2018 年 5 月 21 日前

回复并对外披露。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