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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美控股: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2019-01-26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3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众新能源”)通知,联众新
能源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
行进行了质押,近日联众新能源收到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沈阳浑南支行通知,其质押股份已经办理完质押登记手续。具体如
下:
     一、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1、出质人: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
       质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质押股份数量:93,106,493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29%;
       质押时间:2018 年 12 月 12 日起至联众新能源完成还款。乙
方(联众新能源)偿还部分贷款后,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沈阳浑南支行)于偿还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解除已偿还贷款本金
相对应比例的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质押登记(最长不超过 84
个月)。
     2、质押股份类别:无限售流通股;
     3、出质人联众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953,461,15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4.17%。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
380,046,493 股,占其持股比例 39.8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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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用于联众新能源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2、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联众新能源资信状况良好,具有
偿还能力,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股票分红、投资收益及其他经营收
入等。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等:根据上述股份的交易协议,
该笔质押式回购交易设有警戒线(135%)、处置线(120%),当质物下
降到警戒线时,乙方(联众新能源)应当追加担保以补足因质物价值
下降造成的质押价值缺口,质物价值下降到处置线时,甲方(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有权处置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
受偿。若引发以上风险,联众新能源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增加补充质
押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三、联众新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情况
    截至 2019 年 1 月 25 日,联众新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联美集团有
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 1,253,430,7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1.21%;
合计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 380,046,4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59%,
合计质押股份数占联众新能源及联美集团合计持股数的 30.32%。不
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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