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3-12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作为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8年度我们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
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
用。
现将2018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钟田丽:2003年至今,任东北大学基础学院院长、工商管理学院
财务管理研究所所长。2011年5月19日至2018年11月29日任公司独立
董事。
刘永泽:1985年至2011年,任东北财经大学系主任、院长,2011
年至今任东北财经大学教授。2014年5月15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贵立义:2007年8月至今,任大连理工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学院
特聘教授。2014年5月15日至2018年11月29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马国强:1977年至2014年,任东北财经大学教师、系副主任、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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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校长助理、副校长。2014年至今,任东北财经大学教授(博士
生导师)。2018年11月29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政:教授,注册会计师,1987年起任南京审计大学教师,曾担
任会计系主任、会计学院院长,2014年至2018年,任西安欧亚学院副
校长。2018年11月29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2018年度应参加会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议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钟田丽 9 9 0 0
刘永泽 10 10 0 0
贵立义 9 9 0 0
马国强 1 1
杨政 1 1
报告期内,公司还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3次临时股东大会,
各独立董事均能亲自或委托独立董事出席,确实因各种原因无法出席
的也会提前通知公司,未有无故缺席情况。
2、在各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关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实际状况,在董
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前,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材料,与公司管理层充分
沟通,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个专业委员会的相关工作,认真履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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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职责,对于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1、2018年7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对上述收购兆讯传媒100%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听取了公司对上述收
购事项的解释说明,我们出具了事前认可说明及独立意见。在审议该
项交易的董事会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收购股权行为不存在
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收购股权行为不影响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我们同意公司进行上述股权购买。
2、2018年7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联美量子(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对上述出售股权的关联交易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
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听取了公司对上述股权出售事项的
说明,我们出具了事前认可说明及独立意见。在审议该项交易的董事
会上,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出售股权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我们同意进行上
述股权出售。
(二) 其他重大事项
1、2018年4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针对《关于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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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内
控审计机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我
们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2、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针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新设投资项目的议案》、 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我们均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
3、2018年11月12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上,
针对《关于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
的议案》,我们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没有对外担保及关联方非法占用资金的情况。
(四)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新设投资项目,本次
变更募集资金总额为 62,354 万元。变更程序均按法律法规要求,做
为独立董事,我们事前认可同意了相关事项。
2018 年度公司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 2018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我们认为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遵循了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对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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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按照岗位责任制由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和
激励,将经营业绩与薪酬奖金挂钩,提高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与工作效率。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支付给公司高管的薪酬合理,未
有违反公司薪酬制度的情况。
(六)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七)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及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聘
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
机构,我们认为该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八)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及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 2018 年 5 月 29 日为股
权登记日,向截止 2018 年 5 月 29 日下午 15:00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股东,以总股本 880,045,95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2.6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28,811,947.52 元,转增 880,045,952 股,
本次分配后总股本变更为 1,760,091,904 股。
(九)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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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相关各方严格履行了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时的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事
项的情况。
(十)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 2017 年年度报告、2018 年一季度报告、
2018 年半年度报告、2018 年三季度报告等四次定期报告的披露,以
及七十二次临时公告的披露。我们认为,上述信息披露能够做到及时、
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一)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对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进
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制度建设。同时编制了《2018 年度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方案》,完
成公司制度汇编,推动公司制度落实;制定了内控部管理流程,完善
了内控部管理制度。
(十二)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各
司其责,能够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
责。
(十三) 其他事项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有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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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们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能够秉承独
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较好地维护了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8年,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独立董事钟田丽女士和贵
立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刘永泽先生、马国强先生、杨政先
生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公司新一届独立董事,我们
将在任期内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责,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积
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建设情况,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更好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务。
独立董事:
刘永泽 马国强 杨 政
2019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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