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美控股: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9-03-12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8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同时,因公
司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880,045,952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1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880,045,952
元变更至 1,760,091,904 元。
综上,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60,091,904
880,045,952元。 元。
2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1,760,091,904股,
880,045,952股,均为普通股。 均为普通股。
3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
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
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
工; 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
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
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
的活动。
4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 项、第(二)项规定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 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
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原因,
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 收购本公司股份的,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
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
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
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
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
(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
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
或者注销。
公司因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项、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上述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后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