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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汉控股: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7-11-15  

						   证券简称: 武汉控股                                 证券代码: 600168.SH
   债券简称: 14 武控 01                               债券代码: 122340.SH
              14 武控 02                              债券代码: 136004.SH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长江隧道出口处长江隧道公司管理大楼)



                   公开发行 2014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17 年 11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
为准则》、《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
理协议》、《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受托管
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武汉控股”或“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
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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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于 2014 年 10 月 16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
[2014]1076 号”文核准,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面值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14 武控 01 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简
称为“14 武控 01”)
    发行主体: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
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6.5 亿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根据网下
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区间内协商确定。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其存续前 3 年固定不变。如公司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后 2 年为前 3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其存
续期后 2 年固定不变。如公司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在其
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
的公告后,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起期间第三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
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
告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
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
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
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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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发行对象:(1)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 A、B、D、F 证券
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2)网下发行:在登记
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4 年 11 月 5 日。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1 月 5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
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5 年至
2017 年间每年的 11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1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7 年 11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 2014 年 11 月 5 日至
2019 年 11 月 4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4 年 11 月 5 日至 2017 年 11 月 4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4 年
11 月 5 日至 2019 年 11 月 4 日;若投资者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
2014 年 11 月 5 日至 2017 年 11 月 4 日。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
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
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
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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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3 年(2014 年 11 月 5 日-2017
年 11 月 4 日)的票面利率为 4.70%;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根据当前
的市场环境,发行人决定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25 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
后 2 年票面利率为 4.95%(注: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
另计利息)。
    当前余额:人民币 6.07 亿元。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
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14 武控 02 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简
称为“14 武控 02”)
    发行主体: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品种。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3.5 亿元。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
下利率询价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
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
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发行对象:(1)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的首位为 A、B、D、F 证券
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2)网下发行:在登记
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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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6 月 24 日(前
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
利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1 年 6 月 24 日。
       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6 月 24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 年 6 月 24 日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
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
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
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
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
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
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
办理。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
级为 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 2017 年 11 月 7 日披露的《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新增借款的公告》,截至 2017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借款余额为 36.20 亿
元,较公司 2016 年末借款余额 24.04 亿元增加 12.16 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公司
2016 年末净资产 45.74 亿元的 26.59%,已超过 2016 年末净资产的 20%。
    上述事项属于《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规定之重大事
项,中信证券作为 14 武控 01、14 武控 02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
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有关
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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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
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
准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四、受托管理人的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何佳睿、刘成
    联系电话:010-60833626、60838498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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