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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汉控股: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30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19—019 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
知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19 年 4 月 28 日上午以通讯
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 号)、《关于印发修订<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
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 号)(以下合称“新金融工
具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发布了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因此,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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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
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中衔接规
定相关要求,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
收益进行调整。
    公司在考虑其合同现金流特征及所属业务模式后,将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入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对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
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并持续评估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将会导致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调整列报金融工具
相关信息,包括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等,但对公司当期及以前年度的净利润、总
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除上述新准则外,本公司其他会计政策未变更。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独立董事杨开先生、陶涛先生、贾暾先生就该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出具了独立
董事意见,认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通知》(财会[2017]7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的通知》(财会[2017]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的通知》(财会[2017]9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的通知》(财会[2017]14 号)(以下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
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准则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
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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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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