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武汉控股 股票代码:600168.SH 债券简称:14 武控 01、14 武控 02 债券代码:122340、136004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 年度) 发行人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长江隧道出口处长江隧道公司管 理大楼)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19 年 6 月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 行人对外公布的《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 信息披露文件、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控股”、“发行 人”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本报告不 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 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2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4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8 第三节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10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17 第五节 本次债券利息偿付情况及回售情况 18 第六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19 第七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20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1 第九节 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2 第十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3 第十一节 其他情况 24 3 第一节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UHAN SANZHEN INDUSTRY HOLDING CO.LTD 二、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4]1076 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一)14 武控 01 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14 武控 01”,代码为 122340。 3.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其中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6.5 亿 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 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 债券品种的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品种,附第 3 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 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 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 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 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4 9. 起息日:2014 年 11 月 5 日(T 日)。 10.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11 月 5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5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11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 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11 月 5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 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7 年 11 月 5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 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 相关规定办理。 13.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4.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长 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5.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上海新世纪 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 告。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在近期出具本期公司债券跟 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16. 债券受托管理人:武汉控股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 券受托管理人。 17.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4 武控 01”附第三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权。发行 人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即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将本期债券第 4 年和第 5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为 4.95%。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对“14 武控 01”公司债券回售申报的统计,债券持有人有效回 售申报数量为 43,002 手,回售金额为回售公司债 4,300.20 万元,回售实施 5 完成后公司债余额变更为 60,699.80 万元,调整利率为 4.95%。(详见上交 所网站 www.sse.com.cn 相关公告)。 (二)14 武控 02 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2. 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14 武控 02”,代码为 136004。 3. 发行规模: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 10 亿元,其中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 3.5 亿 元。 4. 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利率询价 结果在预设利率区间内协商确定。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 债券品种的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品种。 8.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 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 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 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 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9. 起息日:2016 年 6 月 24 日(T 日)。 10. 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6 月 24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 11. 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6 月 2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 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 相关规定办理。 13.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 14. 发行时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公司的主体长 期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5. 最新跟踪信用级别及评级机构:在本期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上海新世纪 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每年将至少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 告。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将在近期出具本期公司债券跟 踪评级报告,详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16. 债券受托管理人:武汉控股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债 券受托管理人。 17. 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7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据《管理办法》、《执业行 为准则》、《上市规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 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 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 大事项,按月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 息资料。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会对债券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报 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托管理人督促发行 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无增信措施。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 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 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按照核准 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核准用途一 致。 四、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于 2018 年 6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公告了《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 8 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7 年度)》,于 2018 年 6 月 6 日公告了《临时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 管理职责,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督促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维护债券持有人 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召开持有人会议。 五、督促履约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督促 14 武控 01、14 武控 02 债券按期足额付息,本公 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 按时履约。 9 第三节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设立 武汉三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是 1997 年经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政(1997)75 号文批准,由武汉三镇基建发展 有限公司(2003 年更名为“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独家发起,以其下属的 宗关水厂和后湖泵站之全部经营性资产投入,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 1998 年 4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8)31 号和 32 号文批准,公 司于 1998 年 4 月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8,500 万股,其中 7,721 万股向社会公众 公开发行,779 万股向公司职工发行。社会公众股 7,721 万股于 1998 年 4 月 27 日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职工股 779 万股获准于 1998 年 10 月 28 日起上市交易。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 34,000 万股,其中发起人股份 25,500 万股,全部为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75%;社会公众股 8,500 万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25%。 (二)上市及股本变化情况 1、1999 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于 1999 年 7 月 20 日实施 1998 年度分配方案,以 1998 年 12 月 31 日 总股本 34,000 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2 股。转增后,公司总 股本增至 40,800 万股,其中国有法人股 30,6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75%;流通 A 股 10,200 万股,占总股本的 25%。 2、2000 年配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10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0 年 8 月 16 日至 9 月 5 日实施了 2000 年配股方案。此次配股按 1999 年末总股本 40,800 万 股计算,每 10 股配售 2.5 股,配股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0 元,配股总数为 3,315 万股,其中发起人股东武汉三镇基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认购 765 万股;向社会 10 公众股配售 2,550 万股。此次配股获配新增的社会公众股 2,550 万股于 2000 年 9 月 21 日起上市流通。配股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44,115 万股。其中,国有 法人股 31,365 万股,占总股本的 71.10%;流通 A 股 12,750 万股,占总股本的 28.90%。 3、2006 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6 年 4 月 20 日,经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唯一的 非流通股股东水务集团,以其持有的 4,080 万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 股东,以获得其所持有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 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获得 3.2 股股份。本次股改方案实施后,公司 控股股东水务集团持股 27,285 万股,占总股本的 61.85%,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合计 16,830 万股,占总股本的 38.15%。 4、2013 年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2 年 3 月 16 日,湖北省国资委出具《省国资委关于武汉市水务集团与 武汉控股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可行性分析报告预审核意见的函》》(鄂国资产权函 [2012]37 号),原则同意该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2012 年 3 月 16 日,公司与武汉水务集团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重大资产 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并批准了本次重组的预案及协议。 2012 年 5 月 15 日,湖北省国资委出具鄂国资产权[2012]134 号《省国资委 关于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批复》及鄂国资产权 [2012]131 号《省国资委关于武汉水务集团与武汉控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国有股 协议转让的批复》,正式批准公司本次重组方案及所涉及的国有股权协议转让。 201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组报告 书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与武汉水务集团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2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武 汉市水务集团临时提案暨关于变更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的议 案》,同意调整置入资产和置出资产的评估金额,以及增发股份的数额。 2012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了向武汉 11 水务集团进行资产置换并发行股份支付资产差额的方案,决定持有的武汉三镇 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8%股权及武汉三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0%股权 (置出资产)与武汉水务集团持有的排水公司 100%股权(置入资产)中的等 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并以 6.65 元的价格向武汉水务集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差 额。如公司股票在该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 行数量及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 因公司在 2013 年 4 月 26 日实施了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从而发生了除 权、除息事项,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向武汉水务集 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6.62 元/股。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 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5.95 元/股。 2013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决议有效期六个月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一年的议案》。 201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交易对方重新签署《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三)》的议案,同意将置入资产交易价格调整为 231,690.81 万元,将置出资产 的交易价格调整为 138,371.47 万元,置换差额调整为 93,319.34 万元,其中 93,135.87 万元由本公司向武汉水务集团发行股份支付对价,183.46 万元由本公 司向武汉水务集团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对价。本公司向武汉水务集团发行股 份的数量按照双方签署的重组协议及补充协议确定的数量和原则保持不变。 2013 年 7 月 22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核准武汉三镇 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武汉市武汉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963 号),对该次重大资产 重组方案予以正式批复。 2013 年 8 月 7 日,排水公司 100%股权、三镇房地产 98%股权及三镇物业 40%股权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2013 年 8 月 8 日,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事项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3]010070 号《验 12 资报告》。 2013 年 8 月 13 日,本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新增的股份完成登记, 公司向武汉水务集团非公开发行的 140,688,600 股股份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 理完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 5、2013 年非公开增发 201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其中公司在重大资产置换时将同时采用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以 5.98 元/股 的价格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股份不超过 127,731,100 股股份。公司控 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外的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该部分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 个月内不转让。 2012 年 6 月 1 日,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了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2013 年 5 月 31 日,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决议有效期六个月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宜有效期一年的议案》。 因公司在 2013 年 4 月 26 日实施了 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从而发生了除 权、除息事项,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向不超过 10 名符 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调整为 5.95 元/股。 2013 年 10 月 25 日,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进行了验资,出具了众环验字(2013)010093 号《验资报告》。 2013 年 10 月 30 日,本次发行非公开发行股份所新增的股份完成登记,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非 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709,569,692 股,其中流通 A 股 44,115 万股, 限售 A 股 268,419,692 股。 13 二、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情况 2018 年,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 145,135.33 万元,营业外收入 2,839.30 万元, 营业成本 103,149.60 万元,实现营业利润 28,069.46 万元,净利润 28,129.74 万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992.64 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累计污水处理结算水量 68,413.25 万吨,各厂结算价格 1.99 元/吨,实现营业收入 117,041.05 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80.64%。自来水 生产累计供水量 32,720.65 万吨,结算价格 0.55 元/吨,实现营业收入 17,472.19 万元,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12.04%。武汉水务环境实现营业收入 4,571.14 万元, 占公司总营业收入的 3.15%。 此外,发行人实现营业外收入 2,839.30 万元;其他收益 16,041.34 万元,其 中:隧道公司运营成本费用补贴 12,083.90 万元。 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上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年增减 自来水生 减 少 0.91 17,472.19 15,799.63 9.57 3.32 4.37 产与供应 个百分点 城市污水 增加 2.94 个 117,041.05 67,275.03 42.52 14.15 8.59 处理 百分点 隧道运营 - 11,336.31 业务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上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年增减 减 少 0.91 自来水 17,472.19 15,799.63 9.57 3.32 4.37 个百分点 增 加 2.94 污水处理 117,041.05 67,275.03 42.52 14.15 8.59 个百分点 隧道运营 0.00 11,336.31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上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年增减 增加 3.59 个 武汉市 139,753.31 98,630.38 29.43 15.76 10.15 百分点 注:2018 年度,发行人将隧道运营业务相关的政府补贴计入其他收益。 14 三、发行人 2018 年度财务状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2018 年末 2017 年末 增减率(%) 资产总额 12,891,937,349.07 10,471,797,260.18 23.11 负债总额 7,652,486,172.08 5,448,846,092.30 40.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4,995,477,513.94 4,811,590,154.10 3.82 总股本 709,569,692.00 709,569,692.00 -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资产总额为 128.92 亿元,较年初增加 23.11%;负债总额为 76.52 亿元,较年初增加 40.44%,主要是发行人为生产经 营需要适当的增加了银行借款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49.95 亿元,较年初增加 3.82%。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1,451,353,305.32 1,250,921,369.14 16.02 营业利润 280,694,599.48 328,318,779.72 -14.51 利润总额 308,038,773.64 356,050,020.43 -13.4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79,926,419.66 327,948,552.15 -14.64 2018 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为 14.51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6.02%;营业 利润为 2.81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4.51%;利润总额为 3.08 亿元,较上年同 期减少 13.4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80 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14.64%。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金额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7,306,432.05 152,485,827.40 81.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89,078,767.82 -1,296,526,513.39 8.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3,244,177.07 1,293,520,421.05 6.16 2018 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77 亿元,较上年同期 15 增长 81.86%,主要系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发行人投资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89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8.29%;发行人筹资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3.73 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6.16%。 16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76 号文批准,于 2014 年 11 月 7 日完成了 2014 年第一期 6.5 亿元公司债的发行工作,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完成了 2014 年第二期 3.5 亿元公司债的发行工作。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尚未 2018 年度已使 使用 募集资金 已累计使用募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 项目 用募集资金总 募集 总额 集资金总额 及去向 额 资金 总额 发行人本年度已累计使 14 用的公司债资金均严格 武 按公司审批程序及募集 650,000,000 0.00 650,000,000.00 0.00 控 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 01 计划及其他约定规范使 用。 发行人本年度已累计使 用的公司债资金均严格 14 武 按公司审批程序及募集 350,000,000 0.00 350,000,000.00 0.00 控 02 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 计划及其他约定规范使 用。 发行人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均与募集说明书承 诺的用途和使用计划一致。 17 第五节 本次债券利息偿付情况及回售情况 2014 年 11 月 7 日发行人完成 2014 年第一期 6.5 亿元公司债的发行工作。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 择权。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时完成本期债券利息的偿付(详见 2018 年 10 月 30 日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相关公告)。 2016 年 6 月 27 日发行人完成 2014 年第二期 3.5 亿元公司债的发行工作。 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时完成本期债券利息的偿付(详 见 2018 年 6 月 15 日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相关公告)。 18 第六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于 2018 年 6 月 25 日和 2018 年 11 月 5 日分别足额支 付 14 武控 02 债券和 14 武控 01 债券的当期利息;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 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指标(合并口径)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59.36 52.03 流动比率 0.78 1.09 速动比率 0.78 1.08 EBITDA 利息倍数 3.76 6.86 从短期指标来看,截至 2018 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 0.78 和 0.78,较上年末分别下降 11.21%和 10.16%,整体变幅较小,主要系发行人 流动负债增幅超过流动资产增幅所致。 从长期指标来看,截至 2018 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为 59.36%,较上年 末增长 7.33%,主要系发行人长期借款增长所致。 从 EBITDA 利息倍数来看,截至 2018 年末,发行人 EBITDA 利息倍数为 3.76,较上年末下降 45.23%,主要系借款增加从而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 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19 第七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14 武控 01、14 武控 02 债券无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设立专项偿债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 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 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20 第八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8 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21 第九节 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上海新世纪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 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上海新世纪出具了《2014 年武汉三镇实 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该评级报告在上海新世纪网站 (http://www.shxsj.com)予以公布。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上海新世纪评级制度相关规 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上海新世纪 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 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 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 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上海新世纪将于发行主体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 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 发行主体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上海新世纪, 并提供相关资料,上海新世纪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 级结果。 2019 年 5 月 15 日,根据评级机构上海新世纪出具的《武汉三镇实业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 14 武控 01 与 14 武控 02 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 [2019]100063),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详 细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跟踪评级报告。 22 第十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23 第十一节 其他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2004 年 11 月 26 日,长江隧道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单位中铁隧道 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武汉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江隧道公司”)签订了《武汉长江隧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合同书》, 承担武汉长江隧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隧集团”)作为联合体成员之一,认为其在实施武汉长江隧道工程过 程中,由于市场的异常波动,出现了材料、人工等生产要素大幅涨价以及其它 一些双方人力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工程费用大幅增加,远超过其承受能力, 因此就其自身分包部分工程款的结算事宜独立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 请。 2012 年 10 月 23 日,长江隧道公司收到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通知书[(2012) 武仲受字第 00899 号]》和《仲裁申请书》:长江隧道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 承包单位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之一—中隧集团,联合体成员“已 将其与长江隧道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纠纷事项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申 请 。 申 请 事 项 :( 1 ) 裁 令 长 江 隧 道 公 司 向 中 隧 集 团 支 付 拖 欠 工 程 款 17,604.9880 万元;(2)由长江隧道公司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2013 年 3 月 18 日公司收到中隧集团发给武汉仲裁委员会的补充证据材料,随后公司将针对上 述补充证据材料的质证意见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武汉仲裁委员会于 2013 年 6 月 5 日和 2013 年 6 月 19 日分别开庭审理。截止报告日,武汉仲裁委员会已指 定了鉴定机构对隧道工程工程量进行鉴定,但鉴定机构尚未出具鉴定结果,且 武汉仲裁委员会也未针对上述仲裁申请出具仲裁意见。 2016 年 6 月 6 日,长江隧道公司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出反请求,仲裁案件 反请求被武汉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 24 2017 年 2 月 20 日,长江隧道公司收到中隧集团提交的《增加仲裁请求申 请书》,申请事项为:(1)由长江隧道公司支付所欠工程款逾期利息 4,447.28 万元;(2)由长江隧道承担本案增加的相关仲裁费用。 2017 年 7 月 25 日,武汉仲裁委员会组织双方开庭,就鉴定机构出具的《关 于武汉长江隧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仲裁鉴定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 答辩。 2018 年 7 月 10 日,武汉仲裁委员会再次组织双方开庭,就鉴定机构出具 的《关于武汉长江隧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仲裁鉴定报告书(征求意见二 稿)》(以下简称“鉴定报告书”)及长江隧道公司提出的反仲裁请求内容进行答 辩,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该鉴定报告书已通过了一稿、二稿审理,尚无定性 结果。 发行人在确认应付款时已充分考虑到上述中隧集团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出 仲裁申请的情况,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应付账款中应付工程款已包 含中隧集团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支付拖欠工程款 17,604.9880 万 元”,因此无需再额外计提预计负债。(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2018 年 5月 5 人日《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发行人已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仲裁申请尚无进展。 三、 相关当事人 2018 年度,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担保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 变动。 (以下无正文)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