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太原重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2017-05-19  

						  关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情况鉴证报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1-2
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关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17)第 140ZA1736 号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股份公司)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太重股份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的基础上对太重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太原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
项说明》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
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合理确信上述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的专项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太重股份公司实际
情况,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审核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太重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的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
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的数额和到位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95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由
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4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4.0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1,200,000.00 元,
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10,142,08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561,057,920.00 元,已
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13 日汇入本公司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485180100100048392 账号内,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
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 550,000.00 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0,507,92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 140ZC0703 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对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根据《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含修订稿)》,本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名称
                                                    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轨道交通关键件研发制造基地完善升级项目             40,000.00           4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7,120.00           17,120.00
                    合 计                          57,120.00           57,120.00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若已使用了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进行了部分相关
项目的投资运作,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用于置换相关银行贷款或已投

                                       1
入自有资金。如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资金总额,不足部
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
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进行了投入。截至 2017 年 3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      已预先投入自筹资
            建设内容                                                     本次置换金额
号                                 额                    金
      轨道交通关键件研发制
 1                                400,000,000.00        113,937,639.58    113,937,639.58
      造基地完善升级项目
      合计                        400,000,000.00        113,937,639.58    113,937,639.58


     四、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情况比
较


                                           发行申请文件承诺投         自筹资金预先
              项目名称
                                                 资金额                   投入

轨道交通关键件研发制造基地完善升
                                                   400,000,000.00        113,937,639.58
级项目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7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