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旋风: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2018-01-16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临 2018-003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基本情况: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07 月 15 日发布了《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
股份暨增持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河南黄河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黄河实业集团”)自 2017 年 7 月 14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 12 元/股,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不高于 4 亿元人民币(详情请见 2017 年 07 月 15 日刊登于《上海
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临 2017-035 号公
告)。
增持计划实施情况:在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期间,由于股权激励计划增发
的 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18 年 1 月 3 日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
1,426,317,987 股变更为 1,476,317,987 股。截至 2018 年 01 月 14 日,本次增
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黄河实业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14,268,337 股,占公司变更后总股本的 0.966%,交易金额合计 123,107,795 元。
2018 年 01 月 14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黄河实业集团的通知,黄河实业集
团增持本公司股份计划于 2018 年 01 月 14 日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黄河实业集团
(二)增持主体持有股份数量、比例:本次增持前,黄河实业集团持有公司
股份 324,536,389 股,占公司变更后总股本的 21.98%。
(三)增持主体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截止本公告日,黄河实业集团
增持期限届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和未来发展的
信心。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A 股。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累计增持公司股份的金额不低于 1 亿元人民币,
不高于 4 亿元人民币(含 2017 年 7 月 14 日增持金额)。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不高于 12 元/股,将根据公司股
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6 个月内。增持
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
持计划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在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期间,由于股权激励计划增发的500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18年1月3日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 1,426,317,987股变更为
1,476,317,987股。
截至2018年01月14日,黄河实业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黄河实业集
团以自有账户和资金信托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黄
河实业集团累计增持14,268,337股(其中黄河实业集团以自有账户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2,747,940股,占公司变更前总股本的0.19%,交易金额
25,107,795元;通过海富通基金-平安银行-长安国际信托-长安信托-股东增
持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增持10号信托计划”>增持11,520,397股,
占公司变更前总股本的0.78%,交易金额98,000,000元),占公司总股本变更后
的0.966%,交易金额合计123,107,795元。
增持计划实施前,黄河实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324,536,389 股,占公司变更
后总股本的 21.98%,增持后,截至 2018 年 01 月 14 日黄河实业集团持有公司股
份 327,284,329 股,占公司变更后总股本的 22.17%;“增持 10 号信托计划”增
持前未持有公司股份,增持后,“增持 10 号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11,520,397
股,占公司变更后总股本的 0.78%。
四、相关承诺
1、关于本次增持实施期间的承诺履行情况
增持期间,黄河实业集团累计增持 14,268,337 股,占公司变更后总股本的
0.966%,交易金额合计 123,107,795 元,在增持计划承诺增持金额范围内,并且
黄河实业集团本次增持公司的股票在增持期间未进行减持,严格履行承诺义务。
2、本次增持完成后的承诺
黄河实业集团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各项承诺,在增持计划
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黄河实业集团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
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0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