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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都控股: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4-15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控股             公告编号:2014-021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14 年4月14日(周一)下午13:30

    2、会议地点:杭州市密渡桥路 70 号美都恒升名楼 4F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主持:董事长闻掌华先生
     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数 317,594,924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2.9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本公司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相互经济担保额度的
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同意 317,594,924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弃权 0 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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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为合法、
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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