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根据业务需要,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继续聘任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度的审计机构。对此,公司独 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其执行审计业务的 会计师在公司上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基本原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 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 责任和义务。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4 年 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 王维安 何江良 谭道义 2014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