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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都能源:2015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2015年度)2016-05-20  

						股票简称:美都能源                             股票代码:600175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镇英溪南路 289 号)




                2015 年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2015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杭州市杭大路 15 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 201,501,502,1103,

                     1601-1615,1701-1716 室

                        二〇一六年五月
                                声       明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
来源于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美都能源”)对
外公布的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财
通证券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财通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
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作出任何保
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
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财通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
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财通证券不承
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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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情况

    本次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07 号文件核准。
发行人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2 亿元(含 12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

    3、发行规模: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 12 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6.50%,在债券存续期前 2 年保持不变。
    如公司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后 1 年的票面年利
    率为债券存续期前 2 年的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 1 年固定不
    变。

    6、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评
    级”)综合评定,美都能源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主体信用评级为 AA。

    8、债券受托管理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付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5 年 7 月 27 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5 年 7 月 27 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2016
    年至 2018 年间每年的 7 月 27 日为本期债券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顺延,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下同)。若投资人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6 年至 2017 年每年的 7
    月 27 日。

                                    2
    11、上市情况:本期债券于 2015 年 9 月 2 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为“15 美都债”,证券代码为“122408”。


     三、本期债券重大事项

    发行人 2015 年度内累计新增借款(含债券、短融、PPN 等)52.84 亿元,超过
2014 年末净资产的 20%,2015 年末借款余额(含债券、短融、PPN 等)较 2014
年末增加 11.11 亿元,超过 2014 年末净资产的 20%。

    财通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
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财通证券就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
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报告。

    财通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
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四、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受托管理人的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戚淑亮

    联系电话:0571-87828004




    (以下无正文)




                                     3
   (此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5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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