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九届一次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对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的议案》等三项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本届董事会选举闻掌华为董事长、翁永 堂为副董事长;聘任翁永堂为公司总裁;聘任王勤、赵安安、庞长英为公司副总 裁,聘任周骅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秘书,同时翁永堂先生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以上聘期均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我们认为上述人选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董 事长、副董事长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的上述任 免决议。 独立董事签名: 王维安 谭道义 唐国华 2017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