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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退市美都: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2020-07-08  

						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退市美都          公告编号:2020-085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收到浙江证
监局下发的《关于对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20)55 号】,具体内容如下: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闻掌华、翁永堂、陈保印、沈旭涛:

    经查,我局发现你们存在以下问题:

    2018 年 11 月 14 日,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
司美都美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美国”)将其全部股权及资产为自身
贷款融资担保,其中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786,321.5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后总资产的比率为 45.32%,但公司未对该事项履行临时公告义务,仅在 2018
年年报中予以披露,存在以定期报告替代临时报告义务的违规行为。2020 年 3
月 31 日,美都美国未能偿还 3000 万美元的借款。2020 年 4 月 2 日,贷款人向
美都美国主要董事成员(闻掌华等人)发出违约通知,告知其已违约,并将根据
《质押协议》约定,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但公司迟至 2020 年 4 月 15 日才对上
述贷款逾期造成的风险事项予以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六条、第三十条、
第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董事长闻掌华、时任总经理翁永堂及陈保印、时任董事
会秘书沈旭涛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
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
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
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
意识,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勤勉尽责义
务,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并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
司应当在 2020 年 7 月 17 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杜绝今后再次发生此类
违规行为。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将按要求制定可行的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
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浙江证监局上报书面整改报告。相关人员将以此为戒,认真学
习上市公司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并及
时、准确、完整地履行相应的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