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动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22
证券代码:600178 股票简称:东安动力 编号:临 2017-040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2017年财政部新颁布会计准则的要求
进行的,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
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
变更不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影响,
不需调整,也不涉及其他报表项目的追溯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颁布了财会[2017]15 号关于印发
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上述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017年8月21日,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二、公司需调整的项目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
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2017
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相关业务,该变更不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影响,不需调整,也不涉及其他报表
项目的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关于公司执行 2017 年新颁布的相关会计
准则的说明或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
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
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监事会意见: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
准则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新会计
准则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议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