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动力: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环境信息的补充公告2018-08-24
证券代码:600178 证券简称:东安动力 公告编号:2018-048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环境信息的补充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东安
动力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现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相关文件要
求,对《东安动力 2018 年半年度报告》中的“第五节重要事项/十
四、环境信息情况/(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
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自愿披露参股公司哈尔滨东
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环境信息如下:
(一)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
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股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属于重点排污单
位,环保情况信息如下:
1.排污信息
排放口 超标
公司名 主要污染物及特 排放
分布情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放
称 征污染物的名称 方式
况 情况
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有组 无
氮氧化物 车间口 (GB16297-1996)表 2
织
氮氧化物≤240mg/m3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有组 无
非甲烷总烃 车间口 (GB16297-1996)表 2
织
非甲烷总烃≤150mg/m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无
哈尔滨 有组 4G1 (GB8978-1996)表 4 第二类
COD
东安汽 织 排放口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二
车发动 级标准,COD≤150mg/L。
机制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无
有限公 有组 4G1 (GB8978-1996)表 4 第二类
NH3-N
司 织 排放口 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二
级标准,氨氮≤25mg/L。
《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无
标准》工(GB12348-2008)厂
厂界噪声
界外环境功能区类别 3,昼间
≤65 分贝,夜间≤55 分贝
外委 HB-2016-04 《国家危险废
危险废物 贮存区 无
处置 物名录》2016 版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期间,公司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均不高于上
述标准,均达标排放;危险废物均外委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
置。化学需要量(COD)累计排放量,不超过总量要求。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废水处理:公司污水处理设施两套,即 AT 污水处理站、4G1 污
水处理站,有一个总排放口,所有废水均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管网进
入文昌污水处理站。
主要工艺采用:采用“破乳+絮凝+气浮+生化”的处理工艺,确
保废水在车间排放口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2
公司在建及已经建设完成的项目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
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工作,所有项目经过了环境影响评价,并通
过了环境报告设施竣工验收。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环境事件
应急预案制度,将文件下发至各有关单位,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提高了公司员工处理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确保突发环境事件时,
能够快速、有效应对,最大限度降低对公众和环境的影响。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公司污水处理站设置废水化验室,每天对排放废水中 COD、PH 值、
悬浮物、氨氮等指标进行人工检测,填写污水化验报告,报主管部门
签字后达标排放。同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公司各污染
物源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公司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排放标
准,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
6.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公司生产至今所有污染物排放都符合国家标准。
公司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根据 2018 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定期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转移和台账的建立及完善工作,确保各类危险
废物安全转移、处置。
除上述补充外,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上述补充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
响。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8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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