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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安动力: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3-26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8 年 6 月,东安动力进行了董事会换届,换届前公司完成了 2017
年年报披露及年度股东大会。作为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的
新一届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我们开展了相关工作,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有三名独立董事,分别是孙开运先生、张纯信
先生和张春光先生,三人均自 2018 年公司董事会换届开始任职公司独
立董事。换届时,张春光先生已具备独立董事资格,孙开运先生、张纯
信先生于换届后参加了上交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班,并取得独立董事
资格。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董事会换届后,公司共召开了 8 次董事会、4 次审计委员会和 2 次
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均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
未发生过缺席现象。
    1、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表:
       出席情况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孙开运           8             8              0            0
       张纯信           8             8              0            0
       张春光           8             8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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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对需表决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独立董事按照各自在专门委员会中的任职情况参加了各专门委员
会,对提交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对需表决
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独立董事参加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出席情况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姓名
       孙开运               2             2            0
       张纯信               2             2            0
       张春光               2             2            0
    (二)现场考察情况
    2018 年公司董事会换届后,利用现场会议的机会,安排独立董事进
行现场考察,同时,通过电话或邮件咨询,与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三)公司配合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
的沟通;每月初,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向独立董事提供月度报告,独立董
事可及时掌握公司情况;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会议材料均能及时
准确送达,使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并作出独立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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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18 年 7 月 31 日,独立董事对收购哈尔滨博通汽车部件制造有
限公司股权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发表同意意见,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有助
于改善公司经营状况、有助于公司拓展新业务;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
依法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议案所述关联交易由专业机构进行了评
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与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2、2018 年 8 月 6 日,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哈飞汽车签署以资抵债协
议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发表同意意见,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有助于维护公
司权益,增加公司 2018 年盈利;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依法进行了回避,
表决程序合法;议案所述关联交易由专业机构进行了评估,定价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与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前期募集资金使用到本期的情况。
    (四)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情况
    2018 年 6 月 22 日,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新一届总经理、副总经理、
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发表同意意见,认为:相关人员
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要求,未发
现有《公司法》第 147、149 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五)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18 年公司发布了三份业绩预告,未出现业绩预告更正的情况。
    (六)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18 年 12 月 28 日,独立董事对变更会计政策发表同意意见,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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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
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
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七) 公司、股东及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目前正在履行承诺两项:
       1、中国长安出具的同业竞争承诺
       报告期内,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承诺执行,无
违反承诺情况。
       2、哈飞汽车还款承诺
       报告期内,哈飞汽车以资产抵偿债务 7113.31 万元,欠款降至
19151.14 万元,部分履行承诺。
       (八)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共发布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61 份。
       2018 年换届以来,公司发布的信息,我们都进行了审阅,对于部分
文件,提出了修改建议,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真
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做好信息披露。
       (九)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在 2018 年的内控工作中,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运行、
内部控制预审计等各阶段工作的进展情况,以审计委员会为主要监督机
构,定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向公司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持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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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控体系建设,有效管控运营风险,发挥预警职能,提升公司化解和抵
御重大风险能力,指导公司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优化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
工作方法和途径。
   (十)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8 年换届以来,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按照各自工作细则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
行了各自职责,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4 次,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
了其专业性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
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在公司经营业务拓展、高管履职监督等方
面积极建言献策,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但
面对新的监管形势和资本市场状况,我们也深刻认识到,近年资本市场
发生较大变化,政策法规也不断完善,对我们履职提出了更高要求,在
以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不断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切实维护好广大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述职人:孙开运、张纯信、张春光
                                                  2019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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