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7-048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安通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通控股”、“本公司”,曾用名“黑龙江黑化股份 有限公司”,曾用简称“黑化股份”)编制的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的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6】892 号《关于核准黑龙江黑 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郭东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核准,公司向郭东泽、长城国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96,418,732 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7.26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70,00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5,635.27 万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4,364.73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8 月到位。上述资 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会验 字[2016]455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2017 年半年度募集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 金金额 30,734.31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3,738.72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累计利息收入人民币 108.81 万元;(3)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支出银行手续费人民 币 0.5 万元。 1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 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 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上海浦东发 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以下 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于 2016 年 9 月 19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610154500000950 4.13 泉州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 1408010129008221251 0.82 鲤城支行 合 计 4.95 2016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配套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稳步实施,提高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公司董事会决定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全资子公司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增资总额为募集资金总额扣 除与发行有关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643,647,291.29 元,其中增加注册资 本 467,525,773.00 元,其余 176,121,518.29 元计入安通物流的资本公积。增 资后,安通物流的注册资本为 550,000,000.00 元,增资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剩余 的 5 万元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扣除银行相关手续费后 募集资金账户剩余 4.95 万元。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 2 海通证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 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鲤城支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银行)于 2016 年 10 月 21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 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泉州安通物流有限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募 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7610154740007456 24,346.54 泉州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 1408010119601068939 9,387.21 鲤城支行 合 计 33,733.75 三、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30,734.31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其他事项说明 2016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配套募集资金购买集装箱类型及数量的议案》,公 司对购买集装箱类型及数量的调整如下: 调整前 调整后 投资项目 数量(台) 投资规模(万元) 投资项目 数量(台) 投资规模(万元) 1.集装箱购 1.集装箱购 不超过 4.8 亿元 不超过 4.8 亿元 置费 3 置费 1.1 普通集装 1.1 普通集装 9,000 不超过 15,300 3,050 不超过 4,000 箱小柜 箱小柜 1.2 普通集装 1.2 普通集装 3,356 不超过 9,700 1,000 不超过 2,200 箱大柜 箱大柜 1.3 冷藏集装 1.3 冷 藏 集 1,000 不超过 15,000 1,500 不超过 22,500 箱 装箱 1.4 20 英尺散 1.4 35 吨超宽 3,600 不超过 8,000 1,500 不超过 3,300 粮集装箱 敞顶箱 1.5 特 殊 尺 1,000 不超过 9,600 寸罐箱 1.6 40 尺超高 1,000 不超过 2,800 加高箱 1.7 常 规 尺 400 不超过 3,600 寸罐箱 本次对募投项目购买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的调整,是在保证募集项目投产时 间的前提下,优化了募投项目购买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使其更符合公司战略规 划和市场需要。 本次对募投项目购买集装箱的类型及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投产后的 预期盈利能力带来负面影响,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购置集装箱类型及数量已获泉州市丰泽区发展 和改革局核发的《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闽发改备[2016]C02043号),项 目的实施主体仍为安通物流。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六日 4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4,364.73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734.3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734.3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 截至期 2017 年 1-6 月投 截至 2017 年 6 截至 2017 年 3 截至期末投入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可行 更项目(含 投资总额 后投 末承诺 入金额 月 30 日累计 月 31 日累计投 度(%)(4)= 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计效益 性是否发 部分变更) 资总 投入金 投入金额(2) 入金额与承诺 (2)/(1) 生重大变 额 额(1) 投入金额的差 化 额(3)=(2)-(1) 集装箱 — 不超过 48,000 — — 8,987.25 30,438.57 — — 2017 年 9 月 — — 否 商务物流网络及 — 不超过 7,000 — — 40.34 295.74 — — 2017 年 9 月 — — 否 管理系统信息化 场站仓储设备及 — 不超过 15,000 — — — — — — 2017 年 9 月 — — 否 冷链仓储设备 合计 — 64,364.73 — — 9,027.59 30,734.31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 23,790,420.71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该置换金额经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项审核,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置换的意见。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