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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通控股: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2018-07-07  

						证券代码:600179          证券简称:安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8-052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标的名称:安通北部湾多式联运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最终
      核准的名称为准)
    ●投资金额:25,500 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后续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
      行业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经营管理等风险,其投资项目、预期收益存在
      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通控股”)一直紧紧围绕
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重大历史机遇,深耕“多式联运的综合供应链物流
最强服务商”的企业愿景,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多式联运布局网络,打造公司辐
射全国及东南亚的国际商贸物流多式联运智能枢纽基地,公司于 2018 年 7 月 6
日与广西中马园区华物产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马投资”)签署了投资
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马来西亚钦州
产业园区(以下简称“中马产业园区”)合资设立公司,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25,500 万元出资参与合资公司的设立。

    2、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 2018 年 7 月 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了。本次对外投资事宜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其他事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
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对合作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合作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
查。

    1、公司名称:广西中马园区华物产协投资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马齐佳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17 年 1 月 24 日

    5、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6、住所: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中马大街 1 号公共服务中心 A115 室

    7、经营范围:资产营运管理、项目投资管理、标准厂房、仓库投资建设及
租赁;制造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国内商品贸易(不含国家限制级禁止类项目);
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装潢材料贸易;物业管理(凭有效资质证
经营);企业管理服务、企业信息咨询。

    8、与本公司的关系:中马投资为广西中马钦州产业园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 100%控股的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
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9、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广西中马园区华物产协投资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26,697,454.12 元,净资产 10,421,857.42 元、营业收入 4,542,702.52 元,净
利润 421,857.42 元。

       三、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的名称:安通北部湾多式联运物流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最终核
准的名称为准)
    2、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运输,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冷链输运,货物
装卸服务;仓储服务(除危险品)、仓库代运营、仓储解决方案提供;从事船舶
及配件、电气设备进出口及其他相关配套业务;保税仓储服务;加工服务。(各
项以工商最终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股权结构安排:安通控股出资 25,500 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85%;
中马投资出资 4,500 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15%。

    2、出资安排:安通控股首期货币出资 4,250 万元,中马投资首期货币出资
750 万元,双方应在新设公司领取营业执照且开设公司银行账户(或临时银行账
户)后 10 个工作日内足额存入首次出资额。剩余注册资金根据合资公司实际业
务情况分批到账。

    3、组织机构安排:新设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5 人,其中安通控股委派 4 名,
中马投资委派 1 名;新设公司设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双方各委派 1 名担任
监事,另一名由职工代表监事担任;新设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安通控股委
派,中马投资可委派 1 名副总经理。

    4、违约责任:①协议各方如违反本协议,不按约定缴纳出资,应向已足额
缴纳出资的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②由于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
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全部经济损
失及利息。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其违约行为给新设公司和守
约方造成的损失。

    5、争议解决方式:任何与本协议或新设公司有关的争议、权利主张或违反
本协议的行为,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新设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6、合同生效的条件:本协议自双方获得本次合资新设公司所需法定授权及
批准,并经各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五、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是我国对古丝绸之路的传承和提升,是带动周边国家
共同发展,实现产业转移、外贸拓展和金融合作的重要载体,“一带一路”战略
规划对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定位是发挥广西与东盟国家陆海相连的独特优势,加快
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打造
西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和丝绸之路经济带
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国家在打造中国-东盟升级版,赋予广西构建面向国际大
通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
重要门户岗的战略定位。

    钦州市作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中心城市,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始发
港之一,处在西南中南地区与东南亚往来的节点和前沿,是建设 21 世纪“海上
丝绸之路”的重要门户港和枢纽城市。钦州市也提出把“建设‘一带一路’南向
通道陆海枢纽城市”作为新时期钦州的发展新目标,把构建“大开放、大通道、
大港口、大产业、大物流”新格局作为新时期钦州发展的新思路。因此,钦州具
备了承担“一带一路”海上物流通道节点和承接产业发展的功能。

    同时,位于钦州市的中马产业园区是中国与马来西亚政府合作的第一个园
区,是继中新苏州工业园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之后我国第三个中外两国政府合作
的园区,是中国—东盟合作的新平台、新动力、新亮点。该园区紧邻国家级钦州
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距离钦州中心城区约 10 公里,距钦州保税港区约 5 公里,
具有良好的城市依托和港口依托。

    为了打造公司辐射全国及东南亚的国际商贸物流多式联运智能枢纽基地,进
一步加快公司海铁联运、铁水联运、公铁联运等多式联运的发展,进一步推进公
司集装箱多式联运的物流网络布局,降低公司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服务水平,增
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提高公司市场占有率。因此,公司在广西中马钦州产业
园区与广西中马园区华物产协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多式联运物流公司。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出资参与设立合资公司,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25,500
万元,注册资金可分批到位,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
影响。但从长期看,本次设立合资公司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及战略规划,是公司
实施战略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发挥安通控股网络优势、物流优势、资金优势、
科技优势,打造安通泛北部湾公铁水多式联运物流中转枢纽,降低北部湾区域物
流运输成本,提高物流服务水平,服务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公
司进一步做好国际物流板块业务,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对外投资的合资公司设立运营后,公司的经营规模进一步扩大,资产管
理难度进一步增加,在机构设置、内部控制、资金管理和人员安排等方面均面临
更高的要求,如不能建立起有效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形成高效的管理模式和组织
架构,则可能合资公司运营后导致公司的管理效率下降、运营成本上升等不利影
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风险,谨慎投资。

       七、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