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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通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8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7-07  

						               安通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
                         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作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材料,并
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依据独立判断,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
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
我们认为:
    1、公司董事会聘任孙永富担任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2、经审阅孙永富的个人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要求。
    3、公司本次聘任孙永富作为公司的副总经理,能够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
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要求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孙永富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包季鸣                   储雪俭                 赵雪媛




                                                   二〇一八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