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安通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3-16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2017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作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在认真审阅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相关材料,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延期的议案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延长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有利于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
效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
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有利于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进
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            __        _____     _______          ______     ______
        包季鸣                     储雪俭                  赵雪媛




                                                       2019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