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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瑞茂通: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0-14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于2017年10月13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意见:
    一、《关于选举曹诗雄先生为公司董事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补选的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本次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
关资料,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候选人学历、工作经历、身体状况均能够
胜任董事职务的要求。同意补选曹诗雄先生为瑞茂通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关于聘任路明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路明多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聘任路明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关于聘任秦敬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聘任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秦敬富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
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聘任秦敬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的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   丰




    周   宇




                                                     2017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