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 佳通 公告编号:2017-044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有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集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二) 会议及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董事会征集投票(以下简称“征集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 (三)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 年 9 月 21 日 (四) 网络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7 年 9 月 19 日 至 2017 年 9 月 21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0 日、 月 21 日、 月 22 日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 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16 年 9 月 20 日、9 月 21 日、9 月 22 日每个交易日的 9:15-15:00。 (五)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新发展亚太 JW 万豪酒店(上海市普陀区 大渡河路 158 号) (六)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85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244,991,02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72.06 二:出席会议的分类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其中: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人数 22 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 163,780,000 出席会议的非流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8.17 其中:出席会议的流通股东人数 5,828 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 81,211,023 出席会议的流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3.89 三: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7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4,440,621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8.3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2 出席现场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股) 163,780,000 出席现场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8.1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5 出席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 660,621 出席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0.19 四: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和人数 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人数 5,793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股) 80,550,402 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3.69 (七)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怀靖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 召开及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八)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5 人,董事吴知珉先生、董事彭伟轩先生、董事廖 玄文先生及独立董事孙晓屏女士因公务在身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方成先生因公务在身未能亲自出席本次 会议; 3、董事会秘书(代理)黄文龙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总经理董民先生、副总 经理钱倍奋女士、财务总监徐健女士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参加表决的 A 股全体股东 185,463,408 75.70 58,710,915 23.96 816,700 0.34 参加表决的 A 股流通股股东 30,833,408 37.97 49,560,915 61.03 816,700 1.00 参加表决的 A 股非关联股东 34,393,408 36.62 58,710,915 62.51 816,700 0.87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经过股东会议审议, 表决情况如下: (1)同意票所占比例达到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 (2)同意票所占比例未达到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 (3)同意票所占比例未达到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 因此该项议案的审议结果为不通过。 2、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 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不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参加表决的 A 股全体股东 185,841,209 75.86 57,998,104 23.67 1,151,710 0.47 参加表决的 A 股流通股股东 31,211,209 38.43 48,848,104 60.15 1,151,710 1.42 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授权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理股权分置改革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过股东会议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同意票所占比例达到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 (2)同意票所占比例未达到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 因此该项议案的审议结果为不通过。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号 关于佳通轮胎股份 1 有限公司股权分置 34,393,408 36.62 58,710,915 62.51 816,700 0.87 改革方案的议案 关于授权佳通轮胎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 34,771,209 37.02 57,998,104 61.75 1,151,710 1.23 会办理股权分置改 革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 9 月 1 日发布的股东大会通知相关内容,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两项 议案均为与股改相关的议案,相关议案的表决要求可参见公司股东大会通知内容。 股东对议案的表决情况和表决结果详见前述两项议案表决情况列示。此外,因议 案 1 涉及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佳通轮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公司 151,070,000 股股份回避表决,该项议案的表决情况可参见议案 1 的“参加表决 的 A 股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列示。根据两项议案表决结果列示,本次股东会议 审议的两项议案均未能获得本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伟民、陈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 程》;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所涉相关问题之法律意见书》。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9 月 22 日